第1章

[现代] 舔狗舔到最后应有尽有

作者:yyyyyyu9

文案:

严凛 夏优

标签:HE

第1章

2012年的时候,网络上还并未出现“舔狗”一词,人们通常把这种行为笼统而含蓄地概括为“单恋”或者“倒追”,但如果这类行为太过偏激,就会被人形容为“不要脸”。我属于常被人称为“不要脸”的这一类。

也是这一年,我在美国东部的波城读书。一月底的某一天,我迎着刺骨寒风出了门,准备去大学城一家民宿赴约,和我的留学生朋友们一起度过人生第一个身处异国他乡的除夕夜。

我到的偏晚,相熟的同学陆陆续续过来和我打招呼。 “严凛不来”几乎是他们每个人看到我的第一句话,我嘻嘻哈哈地回他们“没关系”。感谢他们的热心告知,让我在这种意料之中的失落后还能变态地感到满足。严凛,即使不来,也一样和我息息相关,他被打上了属于我的烙印和标记,我这样想。

我脱下出门前才熨过的呢绒大衣,在心里隐隐后悔没有穿羽绒服来,零下20度的低温下,全凭让他见到的念头支撑我走到这里,可惜我的如意算盘全打空了。

但严凛不来,不代表他那些好兄弟不来。我刚走进地下的台球厅,就看到了在和人玩桌上足球的肖睿。即使我躲得够快,他还是一眼看到了我,停下手中的游戏,径自向我走来。

想来也是,他从不会放过任何讽刺我的机会,既来之则安之,我淡定地拿了瓶可乐,作为我一会儿的防御工具。

“夏优。”他略带阴森的声音在背后响起。

“有何贵干?”我转过身,摆出迎敌的姿态。

“你来干吗?”

我觉得他十分莫名其妙,门口的气球上,明确写着“Happy Spring Festival”。这么简单的三个单词,不至于要我翻译成中文吧?但大过年的,我不想惹事,依着他话回答道,“过节啊”顺便举起手里的可乐,冲他说了句“新春快乐。”

“是吗?”肖睿不仅不回复我的祝福,还露出皮笑肉不笑的欠样,“严凛今天可不来。”

“嗯”我无所谓地耸耸肩膀,“我知道。”这最起码是我今天听到的第五遍了,内心可以说是波澜无惊。

应该是我没流露出他期待的失望表情,他眯了眯眼,突然恶言恶语起来,“你可真够不要脸的,一路追来美国——你知不知道严凛就是为了躲你,才不来过春节的。”他说起话来咬牙切齿,好像他比严凛还要深受我害。

我不乐意了,“过春节是每个中国人的权利吧,怎么着,就许你来,我不能来?再说了——”我学着他拖长音,并且迅速上下打量了他一眼,“这儿人多了去了,你怎么就知道他是躲我而不是躲你?”

肖睿一向说不过我,此时也是,撂下一句“恬不知耻”转身走了。

我不甘示弱,追在他身后,骂了句“越俎代庖”才算解气。

虽然我嘴上不落下风,但我心里知道肖睿说的很对,严凛讨厌我,甚至躲着我,要不也不至于来美国读了半年书,我只到他寥寥四次。其实四次也足够我烧高香了,严凛读的是波城最好的圣德拉大学,而我读的大学名不见经传,是我大四下学期凭借不到3分的绩点勉强申请到的。为数不多的几次交集,也基本因为我们来自同一所本科大学,那所学校来这边留学的学生很多,久而久之形成了民间组织,定期会开展团建活动。

不过据肖睿说,自从我加入之后,严凛就不怎么参加了。对于这话,我持怀疑态度,毕竟就算我不来,严凛也不是会在交流感情上浪费时间的人。

可我还是没想到他会狠心到这个地步,春节都不来,还是不是中国人?说“没关系”肯定是假的,为了这次聚会,我昨天才去商场里买了高档毛衣和呢绒外套。现在他不来,我真恨不得拿去退货。

地下厅当然不是只有肖睿这样对我积怨甚重的人,大多数同学还是和我关系尚可,甚至对我这几年的事迹津津乐道,时不时拿出来和我打趣。

男人喜欢男人,在这个时代也就只能稀奇一阵子,更何况我们现在身处美利坚,一屋子同学早已见怪不怪。不过我这种狂热、直白的追求方式还是成为不少人茶余饭后的笑料,我是习惯了的,不知道严凛。

楼梯上传来一阵“噔噔噔”的急促脚步声,杨璐跑了下来,招呼会包饺子的人都跟她一起上楼帮忙。杨璐算是留学生圈子里的交际花,大多数男生很愿意听她差遣,不一会儿,刚刚跟我插科打诨的人都跑了个光。

地下厅只剩下了肖睿和他的几位狐朋狗友,我不想成为众矢之的,悄悄走进了还没开灯的里间。

漆黑的房间里只有几台废弃的赌博机,我靠着墙坐在地上,掏出来刚换上的智能手机,划来划去,最后还是点开了切水果。黑暗里玩游戏让人眼睛胀痛不已,我想开个门缝,透些光进来。刚把手放上门把手,一股强劲的力道就和我开门的动作形成激烈对冲,我还没使上力气就败下阵来。门被推开,来人“啪”地一声打开了房间的灯。我下意识用衣袖遮挡眼前的光,一声低沉的、凛冽的、熟悉的声音随即响起——“你怎么在这里?”严凛问。

我匆忙放下手臂,睁开眼皮,看到了许久未见面的人。他外貌没什么变化,还是那么英俊,眉眼深邃,薄唇微抿,看向我的眼神也透着那股熟悉的寒气。

我冲他眨了眨眼睛,亲昵道:“在等你啊。”这是我追他的一贯方式,但可能太久没实践,我现在也浑身泛起来恶心。

严凛倒是习惯,眉头都没皱一下,绕过我去墙角搬起一箱鸡尾酒。我凑上去想帮他,可他即使手上抱着箱子也能敏捷迅速地闪身,躲过我伸出去的手,头也不回地走出了房间,从始至终,没有再看我一眼。我收回还僵在空气中的手,叹了口气,果然,他比谁都懂得“无视比厌恶更伤人”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