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哎,真是个好孩子。

两书童之间的互动,谢云曦无暇关注,他挂着那一张禽兽无害的俊脸,笑看着他的“亦谦兄”——笑容过于灿烂,亦迷了人眼。

孙亦谦眼底闪过一抹惊艳,不禁感叹——都说人靠衣装马靠鞍,然而总有人得天地之造化,哪怕衣衫褴褛,依旧难掩绝代。

惊艳之下,警惕之心渐渐散去些许。

心神松懈之际,忽悠神人——谢云曦轻起朱唇,体贴道:“亦谦兄,巳时日当头,山间日晒意伤肤,我瞧着亦谦兄这白皙如玉的肌肤,实在不忍它受到损害,这斗笠用来遮挡阳光亦是最好不过。”

被人夸赞肌肤如玉,亦等同赞他仪容俊美,是人便爱听好话,况且这说话的人还是琅琊公认的第一美,言辞亦是真挚,未有半点虚假。

孙亦谦不能免俗,心神愈发松懈,只是形象包袱太重,依然犹豫不决——装备太丑,不想穿,但不穿的话,晒黑了可如何是好。

好生为难啊!

谢云曦眨了眨眼,又是一笑,“亦谦兄,我戴这斗笠丑吗?”

“并无。”孙亦谦诚恳赞道,“贤弟容颜依旧,天下无双。”

谢云曦逐步递进,“竟如此,兄长又何必担忧仪容有损,不过一顶斗笠罢了,如亦谦兄这般,纵然粗布麻衣,依然风姿绰绰,难掩风华。”

先灌蜜,再安其心,“何况,此间山脉并无外人进出,亦无人窥见,亦谦兄何苦为难自己,伤了肌肤,损了容颜,这才是得不偿失呢。”

略略一思,觉得挺有道理。

故接过斗笠,迟疑一顿,然一瞧日头,终究还是戴了上去,至于竹篮……

孙亦谦跨出门栏,走了几步,突然疑惑戴斗笠也就算了,为什么他还要拿一空篮——恩,也不算全空,里面还放着一把铁质的剪刀和小铲。

“踏青为什么要带这些?”

若竹篮放些吃食茶饮之类的还能野炊,但剪刀和小铲——孙亦谦疑惑,“这要作何用途?”

谢云曦踏着快乐的步伐,边走边笑道:“踏青,消食嘛,随便走走能有什么乐趣,又消得了多少奶茶,当然要多做些其他事来,多出出汗才好。”

做些其他事?

孙亦谦这会儿还未明白这其他事是指何事,脚步还算轻快。

一刻后……

谢云曦满山腰的放飞自我,一步三跳,下蹲挖泥巴,收获一株苦苦菜,向后一投入框,再继续一步三跳,下蹲挖泥,再次收获二、三,四株苦苦菜。

如此反复,不一会便红光满面,额间泌汗,果然如前头所言——做些事来,多出出汗。

愉快又消食,还有额外获得山间美味——如此一举多得,甚好!

谢云曦抬腕拭去额间的细汗,自己享受野趣的同时,还不忘将快乐分享。

“亦谦兄啊,别愣着,快来这边,好多苦菜呢,这些野菜最认时节,过了小满以后就容易长老,等开了花叶就不嫩了。”

又道:“亦谦兄多采点哦,午间我给你做苦菜酸辣汤,还有凉拌,或炒肉亦是极好。”

孙亦谦瞧着一手举菜,一手拿小铲,衣角尘土斑斑,脸上一抹泥抓印的“益友贤弟”,风中凌乱,三观尽碎。

——说好的世家才子,桃花居里的桃花仙呢!

——说好的不似尘土间人的谢家三郎呢!

——说好的翩若惊鸿,婉若游龙的琅琊第一美呢!

这明明就是他表嫂家的、表哥的儿子,他那年仅七八岁的表侄子的放大版——活脱脱一山间田野乱跑的泥孩子。

孙亦谦开始怀疑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