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车共挽啊, 说的是一个清贫男子,迎娶了一位富家千金。富家千金不仅没嫌弃他, 反而还换掉自己华贵的衣服,同丈夫一道粗布麻衫, 拉鹿车回家乡, 乡里人见她如此, 都纷纷称道呢。”
乌宇恬风挠挠头, “所以……哥哥是嫌我穷?”
“……”凌冽噎了一下。
乌宇恬风绕到轮椅前蹲下,捧起凌冽双手, 认认真真道:“我不会要哥哥换粗布麻衫的。”
而且, 乌宇恬风喜欢凌冽穿中原汉人的精致的衣服。
那层层叠叠的繁复衣袍, 于他而言就好像是缠在礼物外的彩纸、绸带,完整拆下来能给他莫大的成就感。
再说——
他们苗疆的“粗布麻衫”……
乌宇恬风根本没法儿想象也不能忍受凌冽跟他一样:赤|裸上身,下穿筒裤。
哥哥会被人看光光的!
“……想什么呢!”凌冽及时戳了他一指头, “鹿车共挽讲得是安贫乐道,是‘至亲至疏夫妻’*!”他深吸一口气,“我的意思是, 两人相处,没人应该一直一直付出,这都是相互的。”
乌宇恬风似懂非懂,这时内城门刚好被打开,他便推着凌冽朝里走。
一直到他们走进城阁内,勇士们夹道远行大礼时,他才恍然大悟。
小蛮王激动地停下脚步,“哥哥!你的意思是不是你有一点点喜欢我了?!”
“……”凌冽眨巴眼,心道:怎就绕到那边去?
他其实只是想劝劝小蛮王,小伤而已,何必那样伤心。且两人成婚、夫妻一体,他又是男子,实没必要当他是个易碎瓷器。
结果,见小蛮王绿眼睛亮晶晶,他便也不好解释,只含糊道:“……算是吧。”
乌宇恬风更高兴了,他蹲下身追问道:“有多大点?”
凌冽:“……”
这怎么衡量?
“有没有这么大?”小蛮王自己比划,食指、拇指捏起来,扁扁的,还没一两分高。
凌冽挑眉,“……不是这样算的。”
乌宇恬风想了想:“那……这样呢?”他捏个小青柠大小的圈儿。
凌冽张了张口,见城阁内匆匆走出不少人,且远处的勇士都在悄悄看他们。他嫌丢脸,便错开眼神,敷衍道:“……有吧。”
苗疆小青柠个儿不大,径长六分左右。
心意哪能用大小衡量,凌冽只当他胡闹。
结果乌宇恬风却梨涡融融,露出一小排贝齿,“真好!我还以为哥哥心里我只有树莓那么大呢。”
树莓?
那不是更小了,指甲盖大小一点儿。
凌冽心中情绪莫名翻涌,他拧眉刚欲开口,伊赤姆大叔就急急忙忙从城阁内跑过来,他脸色苍白、唇色泛青,扑倒在地——
“王爷,出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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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伊赤姆他们从河滩回来,先到小膳房用过午饭,才有说有笑地往内间走。
刚到内间长廊,两人远远就闻见了一股浓烈的血腥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