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薇回到明珠市时,已经开学多日,幸好历史系的叶老头早已知道她志不在此,见怪不怪替她注册开学,管她来没来。
幸好,明大小姐除了不爱来上课之外,从来不给他添麻烦,并且拨款援助科考,十分爽快,在叶老头眼里,还算可爱。
明薇下飞机时正值午夜,她打了车去顾朗家中,他也许已经入睡,屋中一片静谧,明薇迟疑片刻,决定先去书房取本小说来,时差倒不过来,看本书也许有助于睡眠。
她在书房里看到堆砌城墙的参考书与资料,她呆了呆,好奇地去看,只是对医学毫无了解,只能勉强看出来是一个女性的资料,从骨架上看不出来,但是照片上却显示那是一个十分漂亮的女郎。
明薇走回房里去,一推开门,大惊失色,还以为是有小偷入室,打开灯一瞧,才发现是顾朗,竟然躺在她的床上睡得死沉。
凑近一看,衬衫裤子都皱巴巴的,在睡梦中尚见倦容,看起来非常可怜,明薇不忍心叫醒他,替他脱掉衣裤,把他推进床铺里,盖上被子,顾朗平日里这样警觉的人,这次竟然一无所知,翻了个身,睡得更沉。
明薇躺在丝绒沙发上看小说,翘着腿,心不在焉,看到半夜,突然觉得困,头一歪就睡着了。
醒过来天光大亮,她伸了个懒腰,发觉自己睡在床榻上,顾朗已经醒来,泡个热水澡,如同新生,看见她下楼来微笑:“回来了?”
“两个月不见,你怎么把自己弄得人不人鬼不鬼的?”
顾朗解答:“医院邀我参加一项特别的手术,劳心劳力,费了一月的功夫,昨天手术动了八个小时,我一回来就想找地方睡觉,恨不得再也不用醒过来。”
她抱怨:“你怎么在我房间,吓我好大一跳。”
“离得近,实在没有力气走回去了。”顾朗随意道,“你也吓我一跳,早上醒过来屋里多了个人。”
两个人彼此抱怨着,但是唇角却不约而同上扬,好像生命中最重要的一部分已经回到原位,总算可以长松口气。
明薇好奇地问:“你那个女病人长得蛮漂亮的嘛。”
“不仅是病人,她还是我们学校的老师,听说一路保送到博士毕业,直接就留校当了讲师,”顾朗替她在面包上涂上果酱,顺便解释,“院长牵线搭桥,说她的手术别人不敢做,只能让我来。”
这也算大实话,顾朗虽然年轻,但是医术高明,许多旁人不敢接的手术,他可以面不改色地完成,在明珠市颇有几分声名,这次的情况也差不多,医学院的朱院长说好歹同事一场,那位女病人年纪正好,却得了这样的病,他也该于心不忍云云,终于让顾朗再度出山。
整整花费了一个月的时间做准备,终于令她手术成功,重回健康。
“那岂不是救命之恩。”明薇咬了口面包,揶揄道,“以身相许吧,正好也叫凌岚死心,我瞧她实在不顺眼,气死她最好。”
顾朗不答,反倒转移话题:“那你和唐黎怎么样了,吵架了?”
明薇飞快反驳:“谁说的,我很开心。”
“那怎么回来得那么早?”
明薇不紧不慢道:“保持神秘感啊,一天二十四小时在一起,很快就会腻了,这可大大的不妙。”
顾朗惊异道:“欲擒故纵,你也会耍这个手段了。”
明薇若无其事道:“我也是女人嘛。”
顾朗微微牵了牵嘴角,却还是没有评价,而是道:“过两天我要出门一趟。”
明薇惊讶地瞪眼:“我刚回来你就要走,去哪儿,和凌岚约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