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生在深海海底。我从出生起就头戴一顶金冠。那顶金冠刻着极为繁复精致的花纹,上面缠绕着银色的贝叶,酒红色的卷草纹,而主体则是一枚花朵的纹章。有一只小小的盒子暗藏在纹章之下,那里面藏着迷药,据奶奶说那是用人类供奉给我们的曼陀罗花制成的。但是妈妈却悄悄对我说,奶奶说的不完全对,因为据她的嗅觉,那迷药中掺着一种不为人知的香料成分——很可能,与那枚花朵有关。
最神奇的是镶在冠冕上的那朵花,谁也猜不出那是什么花,那朵花有七瓣儿,花形如同弯弯的新月,层层叠叠,谁也猜不出花的质地:珊瑚?玛瑙?翡翠?宝石?珍珠?……都不是,它闪烁着一层珠贝般细润的光泽,轻轻一转就会变色,特别是在光线之下,它会变成淡青、月白、浅黄和藕荷色,以及那种说不清的彩虹一般绚丽的颜色。甚至,有时它会随着潮汐和月光变色,变成纯金和纯银——连年高德昭的海王也无法辨识,这究竟是何方宝物。
你一定知道,有一种生活在海底世界的生物,形态如同百合花一般美丽,叫做“海百合”。你要弄清楚,海百合并不像陆地上的百合花那样属于植物,我便是海百合家族的第一千零一代传人。一般来说,我们不能离开海洋生活——当然,这并不排除我们偶尔会去人类世界冒冒险。不过,这样的族类为数很少,因为对我们来说,人类世界实在是太危险了,稍有不慎,我们就会粉身碎骨,而侥幸回来的,都成了我们家族的英雄,譬如我的爷爷和父亲。
我的家族实际上是海洋中最古老的族类,最早出现于距今约四点八亿年前的奥陶纪,在漫长的岁月中,曾经几度繁荣,然而现在,我们没落了。不幸死去的那些族类,变成了海百合的化石,保持着美丽的姿态,正是它们装点了海王的宫殿,因此海王对我们的家族也格外关照。不过那些可恨的人类常常想通过各种办法潜入深海,掳走我们死去的先人化石,磨制成各种各样的工艺珍品,美其名曰“百合玉”,供他们观赏。
于是我们只好在深夜出行。我们纵横捭阖飘荡游弋五彩缤纷翩翩起舞,被海底世界称做“海中仙女”。大家都爱我们,尽管他们知道我们的身体里藏着一些迷药,这迷药对一些族类是毒品,对我们,却是助爱的春药。
别误会,我们可不是滥爱的族类,我们的爱情是纯真的,始终不渝的,绝不像人类那样朝三暮四。我的爸爸妈妈已结婚多年,子女双全,却依然相爱如初。我的爷爷奶奶,更是海底世界的爱情模范,他们现在依然在偷偷使用迷药——这也是他们保持青春的诀窍。
由于行动自由,身体又能随环境改变颜色,我们曾经一度成为海底世界的望族。我们以珊瑚礁为家,因为那儿海水温暖,生物种类繁多,求食也容易。可是,自从人类侵扰了我们的家园,我们就一直没有得到过真正的安宁。特别是近年来,海王频频召集会议,商量对付人类的办法,最后都不了了之。
当人类世界进入二十一世纪之后,发生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有一天,在美国西南部圣地亚哥的海关办公室,电话铃突然爆响:一位海关人员报告,在进行入关检查时,从一批货物中发现大量走私化石,有关人员迅速赶赴现场……
经过验证,这批化石来自远东的一个古国,整整九十箱,共计十四吨。圣地亚哥海关立即查封了这批珍贵的化石。按照国际惯例,罚没的生物化石应该归还给出产国。于是远东国家文物局获得消息,立即与美国有关部门联系,要求无条件归还这批珍稀化石。美国海关总署最终把这些走私的化石还给了这个古国。
然而,这件事却引起了整个海底世界的恐慌:因为,这九十箱化石都是我们海底世界最珍贵的生物化石,而其中最多的,便是海百合。
这些海百合化石在地下沉睡了两三亿年,如今依然栩栩如生,恰似人类国画大师笔下绽放的百合花。有些依附在珊瑚枝上,便更显美丽。从此我们知道,人类不但把我们祖先的遗骸用于展览,还用于走私与赚钱!太恐怖了!果然从那时起,人类更加穷凶极恶地捕捞我们,我们一天天迅速减少,照这个速度,再过几十年,我们就要亡国灭种了!
我们是无法抗拒人类的——海王最后想到了一个妥协的办法,就是“和亲”。据他说,人类过去常常用这种方法化解与敌国之间的矛盾。他们会把他们的公主嫁到一个鬼不下蛋的地方去生儿育女繁衍后代,尽管那个公主内心很痛苦却懂得为一个国家或者民族献身,这被人类叫做“深明大义”。正巧,现在人类世界有一位青年在向我们海洋世界求爱,这是个千载难逢的机会。
海王说完这话,整个海底世界的族群就转向了我,我被他们看得莫名其妙。
你们听着,别以为叫海百合的都是小脑袋长脖子,我这个小小的海百合一出生就是个美人儿,我的浅黑色的皮肤好像汪着一层油,我的嘴唇是深橘红的,你不知道吧?浅黑色和橘红色配在一起非常漂亮,不信你可以配一配。我的眼睛稍微小了一点儿,是桃叶形的,我有又黑又硬的睫毛,像粗麻线似的半卷着,我看人的时候总是眯着眼
睛,奶奶说我是个美丽的小妖精。不过,连奶奶都承认妈妈是整个海洋里最美的生物。妈妈长得高大性感,有一张生动的脸,那张脸最美的地方就是穿着环的鼻孔。在我们的国度里,鼻孔是女人最动人的地方,穿环代表一种身份,而穿什么样的环尤其重要。妈妈鼻孔上的环是珊瑚的,上面镶满了石榴石、蛋白石和海蓝宝石,在月圆的潮汐夜,偶尔会有星星落在上面。
我做梦都在盼着我的鼻孔也穿上那么美丽的环,可是奶奶说,一定要等到我出生二十万个小时,才能为我举行成人礼,到那时我才被允许穿环。对,我们国家的生长时期是按照小时来计算的,我的国家与人类世界的时间的换算关系非常复杂,用最简单的话来说,就是人类世界的一年相当于我们的五年。我长得很快,每一分每一秒都在长,终于有一天,我戴不住那个金冠了,我的金冠变成了“金箍”,突破了它那微乎其微的弹性,砰的一声弹了出去,然后突然变得很小,变成了一枚戒指那么小——原来它就是一枚戒指,一枚极为精巧、上面镶着奇异花朵纹章的戒指,奶奶把它拾起来,亲手戴在我的中指上,那一刻,我正好满二十万个小时。
我来到人类社会的时候戴上了一张面具,这张面具是妈妈亲自带我去面具店挑的,面具店的面具千差万别,但是没有一张面具是毫无瑕疵的。妈妈说,人千万不能长得毫无瑕疵,那样会很可疑,也会很可怕。最后妈妈给我挑了一张很一般的面具,妈妈说人长得越普通越安全,寿命也就越长。戴上面具之后我照了照镜子,我完全成了个陌生人:我的皮肤不再是浅黑色而是发白的黄色,我的嘴唇不再是橘红色而成了淡赭石色,我的鼻子也长得很普通,只是眉眼有几分媚气,实在谈不上漂亮。我嚷嚷着想摘掉面具,但是妈妈严厉地阻止了我,而且她拉起我的左手,用我自己的戒指在脸上蹭了蹭,那张面具立即严丝合缝地嵌在了我的脸上。
我的身体也不再是海百合,而是个地地道道的人类青春少女了,我长得不高但是很精巧很袖珍,我的两个乳房虽然不大但是硬邦邦地撅起,我不用戴胸罩,只穿普通宽松的便装就很好看。我的两只脚尤其好看,我的脚指甲一粒粒闪闪发亮,很像我们海底世界的珠贝,总之我对我的身体比较满意,胜过对我的脸。我向面具店的老板说了声谢谢,听妈妈说他已经活了五千亿个小时了,但是看起来他和别的族人并没有什么不同,他的脸上并没有什么皱纹,只是鼻子两边有两道深深的沟,他说起话来就像远处的海啸声,他说小姑娘祝贺你了,你是我们海洋世界第一个接到人类戒指的人,你应当感到骄傲。我看到我妈妈听了这话就向他挤眼睛,那意思好像是不让他说下去,他果然住了嘴,我疑惑地望着妈妈,她装出完全没事的样子,拉着我走出面具店。
妈妈突然站住了,久久地看着我,捧起我的脸轻轻地亲了一下,低声说:“记住,你在人类世界,依然要保持自己纯洁的心灵,要用善良和悲悯对待一切,甚至恶行。不然,你就再也回不来了。”
“为什么?妈妈?”
“因为在那时候,你的面具就再也摘不下来了。”
“啊!那就是说,我再也无法回到亲人身边了?!……不,妈妈,我不去了!不去了!”
妈妈慈爱地搂住我,轻轻说:“我的孩子,我最担心的就是你这样的任性,在人类社会,你要学会忍耐。就像刚才那位老爷爷说的那样,你的确是我们海洋世界有史以来第一个接受人类求婚的,我为你感到骄傲。而且,我已经专门为你的事求告海王了,在你完成使命之前,可以有两次返回海底探亲的机会……别多想了,去找到戒指的主人就行了。”
“可是我怎样才能知道他就是戒指的主人呢?”
妈妈皱起眉头,思索了几秒钟回答:“这就完全要看你的感觉了。你要感觉到,他和我们海底世界真正相通,你们的心互相能够听懂。……最重要的,是他要立即认出这枚戒指,说出这枚戒指的来历和花朵的秘密!懂吗?千万不要找错人啊!”
我听懂了,但是心里有几分忧伤。一个人孤零零地来到人世间,一切不知道从何开始。还好我刚刚踏上人世间的路就拾到了一本书——一本印在羊皮纸上的很精美的大书,这本书告诉我应当怎样做一个人,特别是,做一个女人。
这本羊皮纸的大书印着精美的图画。印着涂着鲜红蔻丹的雪白的手指,握着一个金黄色的水果,后来人们告诉我那是橘子。在那幅图的旁边有一把碧绿的伞。有一页完全印着美丽的女人,印着她们的裸体,和解剖之后的器官。印着小孩子如何从她们的器官里生出来,她们血红的器官像一朵大蔷薇花盛开着,小孩子的头很滑稽地昂着,张开大嘴。
当然还有男人和他们的器官。男人的器官像我们海底世界的海神柱。对了,我忘了告诉你们,在我出生的那个海底世界有个海神柱,是个一柱擎天的独眼巨人,我们家的男性常常去参拜它。特别是爸爸,爸爸沉默寡言很少说话,他常常独自一人去参拜海神柱,妈妈说,这是因为我的哥哥小时候不小心被人类捕去了,至今不知是死是活。
爸爸参拜海神柱,是想得到神的启示,找到哥哥,但是神始终不发一语。于是爸爸想再要一个小弟弟,神依然不发一语,好像根本不曾听见爸爸的祈求。
那本大羊皮书的扉页有一个漂亮的签名,叫做“天仙子”。
我认识的第一个人类的男人,就是天仙子的哥哥。我不知道他有多大,判断不出来。我觉得他显得很老,好像比我爸爸还老。他在开一个会议。我是一不留神闯进来的,并没有人阻拦我。我看到会场上摆放着鲜花和新鲜水果。我坐在一个空位子上,周围的人向我点头致意,我也马上像羊皮书里教的礼节那样还礼。我注意到,旁边有个男人在看我,我转过头,看到了他。他很热情,自我介绍说叫金马,是天仙子的哥哥,一位有名的作家,我立刻讨好他说:“哦,你是天仙子的哥哥,我读过天仙子的书,真有才华啊!”可是我万没想到,我说了这话他就把脸沉下来了,半晌才说:“天仙子的东西很浅啊,你喜欢她的书?是不是就是因为她的知名度比我高啊?”我吓了一跳,忙说:“不不不,那可能是因为,我还没有看到您的书。”他的脸立即多云转晴,说:“也难怪,你这么年轻,当然看的书还有限,如果有兴趣的话,我可以送你我写的书。”“好啊好啊!”我按照羊皮书上教的,装作雀跃的样子。“那么,今天散会之后你上我家玩去吧,我会把我新出的书送你。”
会开得好长啊。人类的佳肴确实很不错,我吃了很多,我的眼睛只盯着那些不断上来的菜,根本不理会旁人的觥筹交错,我的眼睛变成了一条直线,就像是正午的猫。那些人真是太奇怪了,他们端着酒杯来回窜着,不断地敬酒,说着各种肉麻的话,而且把酒杯互相一点点地低下来,好像羊皮书上说的,这表示对于对方的尊敬。等到他们寒暄完毕回到桌上,才发现桌上已经杯盘狼藉,好吃的菜如风卷残云一般已经所剩无几。大家面面相觑不知道是谁吃的,只有天仙子的哥哥金马看着我笑。他把嘴凑在我的耳边低声说:“你可以呀小丫头,你够厉害!”
我就这样被金马带回了家。金马的家在我看起来只有一点点大,因为我出生在那样一座巨大的海底宫殿里,从我的房间到母亲的房间需要漂游半个小时,侍女们总是喜欢看我漂游的样子,她们说我的裙裾像是美丽的水母。可是现在我坐在金马的书房里,一伸手就能够到他的脸。他的脸好像在慢慢变形,他的汗慢慢从额角淌下来。
“小姑娘,你是从哪里来的呀?”他张着大嘴,好像喘不上气来似的。
我看着他墙后面的照片,没有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