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爱妻如命

至此,天旭十六年的第一场廷议, 便在宣帝允准英国公所奏, 并命中书省与内阁进一步详细议定的恩旨之中, 落下帷幕。

当然, 有关程雁翎所奏, 以及英国公所禀,一切都只是这场宣帝朝间有关军制整改,以及夺嫡争端的开始, 又或说是推动而已。正月十七当日, 郴州就有六百里加急的奏章再次送入, 是老祁将军在病榻之上的本章。

而祁烽虽然被活捉送到了大理寺,然而祁烽的母亲祁夫人佟氏,并佟氏的娘家皆在大理寺当堂提出了喊冤与反诉, 表示并不认识这个被送来的所谓“祁烽”,真正的祁烽已经死在了战场上,为国捐躯云云。

大理寺、刑部与兵部联合会审之间自然也要多方取证, 在祁家余人全力赶往京城自辩分诉的同时,大理寺亦向宣帝请旨,遣人前往郴州, 进一步抓捕或是采选证词证物等等。

而在廷议之中,虽然不好在大理寺的三堂会审结果出来之前急于复议, 可英国公所提出有关女将女兵之事, 争论却还是很大的。对于程雁翎提出什么将门之子入伍操练的本章, 反弹就更大了。

其实将门之中与祁家想法相似之人甚多, 即便是战时,真的愿意舍生忘死在前线作战的公侯子弟也没有多少,更何况如今大盛国强而北戎势弱,就更有不少将门子弟并不愿意那样刻苦操练了。

所以在正月十六的廷议之后,除了程家的通敌嫌疑算是彻底洗清之外,其他的争议反而只是一个开始。除了廷议之中每日里朝臣们争论不休之外,高门女眷之间的闲话流言也越发热烈纷扰。

其中最主要的一个争论话题是——既然祁烽没死,那么程雁翎与祁烽到底还算不算夫妻?

因为按照以前众人所听说的,祁烽是在战场上殉国了,程雁翎自然而言就成为了祁烽的遗孀。当时朝廷为了抚恤殉国将领,还对身为寡妇的程雁翎有所封赠。而到了天旭十四年程雁翎大归,是镇北将军府和祁家之间达成了协议,也在祁家宗族耆老面前做足了礼节,拿到了大归文书,才从祁家孀妇重新变为程家女,也才有再议婚嫁的自由。

但是如今祁烽居然没死,祁夫人跟佟家说什么不认识祁烽,这个不是真正的祁烽云云根本就是慌不择路的胡乱辩解,试图在这么个要紧的时候来个壮士断腕,从而保全家族余人等等。

可京城之中认识祁烽的又不只是程雁翎一人,虽然祁烽脸上确实多了两条伤疤,让眉目有些狰狞,但是在诸多证人的共同指证之下,再加上大理寺的老练审问取证,祁烽的身份是确凿无疑的。

论罪之事先撇开不谈,军国大事也由朝廷上去争,女眷之间好奇八卦的还是又回到程雁翎身上。

既然祁烽没死,那么只要祁家不出休书,程雁翎目前其实就还算是祁烽的妻子。而祁烽犯下如此大罪,想来是性命难保了。祁家却不知道会被连累到什么地步,而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祁烽再真死一次,程雁翎之前的“提前大归”还算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