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原本停在咖啡厅门口的一辆车闪光灯亮了亮,燕长歌有些慌了。
“沈先生这个称呼,我不喜欢。”
沈知行拉着他朝着开过来的车迎了几步,“叫我知行。”
燕长歌:“……”
呵,老子想叫你棒槌。
“老板。”
车子在两人面前稳稳停下,司机摇下了车窗玻璃,看到沈知行手里还拽了一个人,不可避免地愣了一下,但良好的职业素养,让他一个字也没有多问,就连眼神儿也很快收敛回来,安心落在了手中的方向盘上。
沈知行上前一步,直接拉开了后面的车门,反手就把燕长歌往里推了推,“进去。”
燕长歌挣了挣,“沈先生,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是犯法的。”
沈知行将他往里一推,自己也坐了进去,砰地一声把车门关上了,对他的话直接听而不闻,“司机,开车。”
燕长歌:“……”
淦!
还有没有人权了!
…
车子一路朝着市中心的方向行驶。
“沈先生”
“叫我知行。”
“…知行,您要是”
“不准用您。”
“……”
燕长歌气笑了,直接把嘴对准他的耳朵,声音那叫一个倍儿响,“知行,沈知行!你踏马要是再不放了老子!老子就打110了!”
沈知行成功被他吼得一愣,怔怔看着这个跟之前那任人摆弄,尤其是在顾丰阑面前似乎很是气弱的人,此时却像一只炸了毛的猫一样伸出了自己隐藏在毛下的利爪。
他怔了好一下子,下一秒,却陡然放声笑了出来,“有意思,好个燕长歌,有点意思!我之前还不明白,我到底爱上了你哪,现在我可算明白了!”
他的直觉,甚至可以说,他的灵魂牵引,果然是有原因的。
这哪是只软柿子,这明明就是个炸毛猫啊,还是爪子尖锐无比的那种野猫。
燕长歌抬手轻轻扫了扫自己的碎发刘海,深呼吸一口气,“你不明白,我还不明白呢,怎么会有你这种莫名其妙的人。第一次见面,就把人抓回家,而且,我们是情敌,情敌好吗大哥?”
“情敌?”
沈知行嗤笑一声,“顾丰阑,他也配?”
他不只不配喜欢他沈知行,更不配喜欢这尖爪野猫。
何况,他还妄图把这人当替身看待,他怎么敢!
“你喜欢他?”
很快,反应过燕长歌嘴里的情敌,其他意思的沈知行,忽地转手,狠狠掐住了燕长歌的下巴,逼得他不得不与自己对视。
燕长歌话里话外,把自己当情敌看待,甚至带着敌意的话,那就只有一个解释,他首先,对顾丰阑有所谓的“情”,才会把自己这个顾丰阑喜欢的人,称作“情敌”两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