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来给他们凶一个 雾十 2991 字 3个月前

教堂哥特式的餐厅里,阿诺与一众神职人员分坐到了长桌的两旁,在丰盛而美味的食物前齐声祷告,感谢明神让他们远离饥饿。

这也是虽然教堂的食物很好,但阿诺不到万不得已不会在这里就餐的原因,仪式真的太多了。

祈祷完也不能完全闷头吃饭,还要时不时地交流信仰。

阿诺处理过类似的场面无数次,已经有一套非常成熟的应对经验,好比在祷告结束的下一刻,他赶在别人对他提问前,先一步微笑着拿出纸板,抛出他的问题【大家昨晚都有温习万神经吗?温习的哪一章?】

在虔诚的教徒里,一直有这么一种说法:在前往教堂礼拜的前一晚,温习经书里的内容,会得到更多与神明沟通的勇气与力量。

助祭总执事约书亚第一个开口:“我昨晚温习的是光明神见自然女神,第二章第五页……”

阿诺和其他神职人员频频点头,对于约书亚的选择并不意外,因为他每年都只会看这一章。约书亚的说话时间不长不短,足够阿诺天马行空地走神。

想一想窗边飞过的小鸟,自己的蘸水笔什么时候才能用姐姐规定的时间,以及……

路德此时在想什么,他有记得吃饭吗?

作者有话要说:

瞎扯淡小剧场:

路德维希:在策划魔王之死,死完就去吃饭,么么哒。

PS:魔王的外形,参考的是罗马神话《奥德赛》里对怪兽的描述。

魔王的特性,有一部分克系特征,但本文大概率不会涉及克系的精神污染设定。

第17章 光明饼:

康诺特大区,王都潘地曼尼南,上议院大厅。

路德维希拿出怀中的褡裢怀表,低头冷淡地看了一眼,好像是在判断他到底和那边的傻逼浪费了多久的时间,然后他便学着阿诺那种能把人急死的气定神闲,对魔法通讯那头的双黑魔族道:“你还有十五个魔星时的时间把陛下送回来。”

“哈?”那魔族看路德维希的样子,就像是在看一个傻子。他狞笑道,“你在教我做事?搞搞清楚,现在该是你这个狗杂种投鼠忌器!”

路德维已经懒得回应了,只是看了眼对方身边越来越无法忍耐的魔王,示意手下来继续刺激。

渡鸦人在接收到自家主人的眼神暗示后,第一个站了出来。他戴着一个硕大的鸟头面具、双脚也是大型鸟类爪子的模样,如今快要难掩语气中的兴奋,故作嫌弃地对那边的魔族道:“你又是以什么身份来和我家主人交流的呢?没有说你不好的意思,但是请允许我介绍,我家主人是征服者路德维希、纵火之魔、诺斯七十二军团的统帅……”

名声越广,称号越多。这已经是法尔瑞斯的传统艺能了。

“我是一个沙克斯,居于水畔的沙克斯。”对方出身七十二家族,看上去很以他的魔神血脉为傲。但除去沙克斯这个姓氏以外,他也就什么都不剩下了。

议会厅里,路德维希手下所有靠着自己摸爬滚打才成就今天的恶魔都笑了,笑得很大声。

他们毫无掩饰对无能之辈的看不上。因为到了他们这一步,已经不需要什么以家族为荣,而是该家族以他们为荣。如果没有家族,那自己就是新家族的第一代。

那边的魔族涨红了脸,好像受到了极大的侮辱,可事实如此,他哪怕是在家族中,也因为自身实力的弱小,而是很边缘的成员。最惊天动地的壮举,就是这次成功绑走了魔王,除此以外,实在找不到更有力的证明反驳回来。

对啊,魔王,他身边这个正在变换五颜六色的魔王,不就是他的成就吗?一个鬼使神差的念头就像是一枚从王都射来的利箭,死死地扎入了他的脑海。

于是他道:“你们笑什么笑?我抓住了魔王,我比魔王强,我就是新一任的魔王!”

对啊,为什么他不能称王呢?这个念头急速在他的脑海里炸开,他感觉自己已经不一样了,他看到了更广阔的世界。

不顾身边黑袍人的劝阻,他张开双臂,再一次大声宣布:“我,就是魔族的新王!”

***

下午三点,学校教堂的弥撒正式开始。

学生们已经陆陆续续地到齐,坐到了自己应该坐的位置上。阿诺也换上了光明教会准备的金边祭服,却一直没能在人群中看到自己的朋友。

也是在这个时候阿诺才惊觉,他和路德维希认识至今,还没有交换过魔法通讯的魔纹回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