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能看看吗?有没有存稿什么的。”
“你看吧。”温肃柠答应了,反正他每天只比读者早几个小时知道更新内容,牧云笙再怎么翻也只能找到他看过的部分。
牧云笙点开软件,震惊于界面上的各种功能,左侧栏会显示每天的码字字数和好友列表,他看着接连七天长达10000多字的蓝色长条,唏嘘道:
“之前追文的时候都没觉得你每天要写这么多,现在一看突然感觉好辛苦啊……诶?这个鱼鱼是你朋友吗?今天写了31000字,时速6800???”
温肃柠:“嗯,她是触手怪,什么时候我要是能有她这个速度,做梦都能笑醒。”
温肃柠今天已经完成了任务,牧云笙注意到他的软件昵称叫[酥宁],字数10027,速度2280,差不多正好是鱼鱼的三分之一。
“好牛啊,一个小时6800字,键盘不会起火吗?手指都得磨出来茧子吧。”
温肃柠:“我也挺好奇的,她在群里发过码字的视频,基本上完全不用思考,一直在打字,而且用的双拼打字速度也会更快一些。”
牧云笙作为资深读者,终于有了近距离接触作者们生活的机会,简直就是各种好奇。
他摸索着找到温肃柠的文稿箱,慌不迭地地点开最新一章,却失望地发现是他已经看过的内容。
好吧,温肃柠每天要更新4章呢,估计也不太可能有存稿。
“我能看你写文吗?”牧云笙问道。
“你不是看过么?”温肃柠坐在床边,“在医院的时候我还码着字陪你看书呢。”
“那时候我又不知道你是枫糖云杉。”牧云笙将光标移动到文稿最后,思考了几秒钟,打出一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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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温肃柠看着他认真打字写出的内容,忍不住发笑:“行,待会儿你替我更新上去吧。”
“那我估计要被评论骂死了。”
牧云笙欣赏了半分钟自己的“大作”才全都删掉:“我上学的时候写个八百字作文都难过的要死,真不知道你们作者是怎么能一口气写这么多内容的。说起来我前阵子剧情最精彩的时候本来想写长评,结果打开文档屁都憋不出来一个。”
“小说和作文还是不一样的。”温肃柠听着厨房有动静,起身道,“你玩玩吧,注意别把我稿子删了就行。”
“嗯嗯。”
温肃柠掀开锅盖,用勺子舀了一口抿在唇中,确定醒酒汤煮好,才盛进碗里。
端着碗再度回到卧室,牧云笙已经不再鼓捣码字软件了,他挨个地拉开温肃柠的电脑桌抽屉,正伸头探索,恨不得把他绿色的脑袋钻进深处。
牧云笙从抽屉最深处摸出来一条银色的链子,上面还有细碎的星星装饰,这个长度显然不是项链,他尝试着放在自己手腕上,感觉尺寸正好。
“手链吗?有点好看。”
还没等温肃柠说话,牧云笙又道:“能送给我吗?我想要。”
“不行。”温肃柠干脆利落地道,“其它东西你都能拿,就这个不行。”
“哦。”牧云笙闷闷地将手链放回去,他被酒精深度侵蚀的脑子甚至都没想起来问温肃柠为什么,又呆呆地指着温肃柠手里问:
“这是啥?”
“醒酒汤。”温肃柠把碗塞进他手里,“喝了吧,省得明天会头疼,稍微有点烫,小心点。”
牧云笙双手端着碗,低头闻着醒酒汤酸酸甜甜的味道:“好荣幸啊。”
温肃柠趁着他喝醒酒汤的功夫,将手链重新放回去,这条手链是他曾经在秦暮家厨房垃圾桶里捡回来的,是情侣手链当中属于秦暮的那条。
当初温肃柠把它捡回来,是为了进行脱敏训练,而这段时间过去,他已经能做到内心毫无波澜了。
他倒是没料到牧云笙竟然想要,温肃柠决定等牧云笙走了就把这条手链扔掉,秦暮用过的玩意他现在没必要再留着了,晦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