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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珑转一圈就回来了,回来的时候,带着几个大葫芦的蜂蜜和那些酒。
元极早早在窗前看见,闪身就到了楼下,在阳珑还没进来的时候,就去接过了他手里的部分东西——那些酒坛。
阳珑朝他露出个笑容,扬了扬手里的大葫芦说:“我找到的好东西,蜂蜜有三份,一份给我哥,一份给我明哥,还有一份给你。”
元极说:“我的那份和你一起。”
阳珑被他这话说得高兴,立马又说:“要不咱们也带点去宿舍,给哲子他们也分点?”
元极:“听你的。”
阳珑笑吟吟点头:“反正等咱们喝完以后,我还可以再去找。不是我说,其实这蜂蜜对我哥和明哥的作用肯定比对你我两个更好一些,哲子他们喝完也能改善体质……”
元极仍然答应着:“嗯。”
阳珑又看到了元极手里的酒。
这些酒其实都是酒圣中世界的一品酒,还是其中效果最弱的,所以对他和元极是没什么用的,只能说滋味应该不错。能用上的,还是那些他在意的亲朋好友。
把那几坛子酒分了分,阳珑没给自己和元极留,而是几个舍友一人一坛,他哥和明乐也一人一坛——当然,作用是不同的。
给他哥荆孟的是补身体为主,让他可以消除疲惫,保持健康;给明乐的则是强身健体和养颜的,毕竟他是明星嘛,脸是很重要的,他拍戏唱跳又累,强身健体也很重要;给舍友们的就更简单,同样也都有强身健体的作用,还可以让他们的头脑保持清明,能好好学习。
阳珑还是跟元极商量。
元极想了想:“舍友的,寄过去吧。”
阳珑点点头:“要是等开学再给,黄花菜都凉了。”
元极又说:“荆孟哥我们送,明哥的让荆孟哥送。”
阳珑竖起大拇指:“好主意。”
后来,阳珑果然是这么干的。
荆孟收到奇怪包装的蜂蜜和酒酿,心情有那么点复杂,又觉得有点好笑。
这些东西还真是挺复古的,他弟难道就喜欢这样的文化?也不需要阳珑多说,他已经是很珍惜他弟的一片心意,按照他弟的叮嘱,早晚蜂蜜泡水喝,午饭前喝一小杯的酒酿。
至于给明乐的那份……
荆孟依旧是很听他弟的话,抽了个稍微空点的时间,亲自开车给明乐送了过去。
明乐知道缘由后,心情也很复杂,但也真的……很高兴。
自然,他也同样听话,老老实实地照着荆孟的叮嘱去做。
没用几天,两人都发现,他们的身体居然好了很多。
荆孟一段时间里都在跟人配合暗地里狙击荆家的产业,加上他公司的新游戏还有其他很多项目都需要他忙,计算他做事的效率高,可头脑风暴也是有巨大消耗的,他的身体同样消耗很大,所以哪怕还很年轻,也依旧经常能感觉到疲惫。
在接受他弟的关爱后,荆孟再也没有疲惫过,反而精神抖擞,连思维运转得都更快更顺畅了,处理事务时越发得心应手,对游戏或者其他项目都有相当多的灵感,让他的工作也很顺利,整个人都肉眼可见地容光焕发。
比他变化更大的是明乐。
明乐作为必须时时刻刻保持自己光鲜亮丽的明星,为了这身材这脸不知耗费了团队多少心血,特别是营养师们,要时时刻刻留意明乐的体态变化和身体健康,为他调整饮食结构。然而到底还是因为明乐拍戏太敬业,自身太辛苦,以至于身体还是不算太好,直到荆孟让大夫常常送汤药包让他准时煎服,他才稍微好了一点。
明乐在拍戏的过程中,为了呈现出来的效果好,有质感,他的脸还尽量保养了,可身上的皮肤却变得粗糙了很多。然而当他服食了蜂蜜之后,他脸上的肌肤堪称是吹弹可破,什么保养品是化妆品,统统都是不需要的——不,不对,化妆品还是要的,为了“扮丑”。他浑身的肌肤也从逐渐粗糙变得迅速恢复原本状态,再变得更加莹润且有力,让人一看就感觉到,他整个人都仿佛闪闪发光一般。
还有那些酒,在他状态不够好的时候喝一小杯,他就能精神很长时间,就算是沉浸式体验过火了,也可以借助那一丝清明——没错,他从这些酒里得到的居然是很清明的感觉——迅速出戏,皮肤状态也相当给力。
荆孟也好,明乐也罢,都发现了蜂蜜和酒酿的效果绝对不一般,比目前市面上的任何一个优秀大牌护肤品的作用都更强上许多。
这明显不是一般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