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治结束,日头已西斜。
送他们出天坑的时候,一家人俨然已经把魏禹当成了救命恩人。
尤其是蛛蛛,一直把他们送出老远,直到李玺调侃“你再送就到猎宫了”,她才恋恋不舍地停下。
李玺抓着魏禹左看右看。
“你是不是比别人多活了几辈子?”
“还是投胎的时候没喝孟婆汤?”
“明明只有二十多岁,为什么可以学到这么多手艺?”
魏禹笑笑,“就当我活了几辈子吧!”
他在平康坊的经历,如今回想起来,确实恍如隔世。
他从舅母家逃出来,第一份工就是在疡医馆做学徒。别的学徒偷懒耍滑的时候,他一个人干三个人的活,学到的东西自然也是别人的三倍。
他的三年,相当于别人的九年。
之后,在书局做小工,在棋社洗棋子,在平康坊卖曲子,在族学念书,无一不是如此。
所谓巧合与幸运,不过是命中注定。不是生而有之,而是写在了经历中。[注]
夕阳西下,南方天幕云霞如画,冉冉多姿,仿佛仙人手执七彩水粉晕染出来的一般。
李玺不由驻足,望向远方,“你说,我出生的那日,云彩有这么好看吗?”
对于身世,不是不在意,只是不想让身边的人担心罢了。
魏禹摇了摇头,说:“比这个更好看。”
李玺歪头看他,“你记得?”
“记得。”永远不会忘。
那一年,他就住在猎山脚下的姜家庄,奉了舅母的命看管猪圈。
那一日,今上攻破长安城,戾太子伏诛,在猎宫避难的官宦人家喜气洋洋地往回赶。
那一刻,他割完猪草,站在路边望着天上的云霞他极少有这样的闲情逸致,哪怕只有一刻清闲,都会握着树枝在地上练字。
这么一站,刚好就被马车里的魏清清看到了。
魏清清那时候不过四岁,前几天过来的时候见过他,此时一眼就认了出来。
她隔着车窗扔给他一支银钗。
她说,定王府添了嫡子,新帝大赦天下,躲到猎宫的大小官吏都不会被问罪,阿爷一高兴给了她这支银钗。
她嫌样式老气,便转手送给了魏禹。
那一年,魏禹九岁。
他并不知道定王嫡子是谁,也不在意是不是沾了他的光,他只知道,这支被魏清清嫌弃的钗子足以让他逃离舅母,去那个繁华的长安城谋生。
然后,他就去了。
从此之后,再也没回过猎山。
如今想来,他和李玺的相遇,似乎是命中注定。
那日,恰好就天降祥瑞,勤王之师士气大振,谋逆者乱了军心,今上一举突破重围,阻止了戾太子用长安百姓的血祭天改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