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可能?那时候我才六岁。”李玺丢给他一个“你真不纯洁”的眼神,“就是……后来他不是上了美男榜嘛,我就觉得……他还挺好看的。”
魏禹抿唇,“我不好看吗?”
“啊?”李玺一时没反应过来。
“我也在美男榜上,排名比他还靠前。”魏少卿彻底打翻了醋坛子,脸都不要了。
“啊,你不是不常去那些宴饮集会嘛,我也没咋见过你。”李玺下意识道。
那现在,你仔细看看,是我好看,还是郑好看。
你看看,有没有可能移情别恋。
魏禹很想这样直白地说出来,可是不能。
他的骄傲不允许。
他的谨慎不允许。
他的在乎不允许。
万一说了,把人吓跑了,就再也没机会了。
所谓表白,本就不是冲动莽撞下的一意孤行,而是步步为营之后的成竹在胸。
这只小金虫虫愿意接受男人,于他而言已是上天恩赐,接下来,只需耐心些,再耐心些,慢慢织出一张网,将他套牢。
卑鄙吗?
管他呢!
除了他自己,他不放心把这只小金虫交给任何人。
李玺趴在桌上,眸子亮晶晶,“两年不见,郑哥哥更好看了,穿着白衣裳,像仙人一样……明年美男榜的排名想来会变一变吧!”
魏禹呵呵呵。
明天就换掉这身官袍,穿白衣!
两人各怀心思,这节课什么都没学到。
刚敲放课钲,李玺就迫不及待地往外冲,“下午没课,我要请郑哥哥去看胡旋舞!顺便把积攒的那些银球香囊都送给他!”
魏禹酸溜溜道:“他不喜欢胡旋舞。”
大概也不会喜欢你的银球香囊。
小呆虫。
“我知道他喜欢什么,我去安排。”与其放任俩人单独相处,不如让他们待在自己眼皮子底下把话说清。
最好郑直截了当地告诉李玺,他根本不喜欢男子,让小金虫虫死心,哭唧唧地扑进自己怀里。
魏少卿腹黑地想。
是的,他之所以决定“卑鄙”地抢走小福王,就是因为断定郑不喜欢男子,曾经郑还因为这个跟人动过手。
李玺对他无比信任,笑嘻嘻地说:“书昀够义气!等我和郑哥哥成亲的时候,一定请你当男傧相。”
魏禹:呵呵。
他安排的地方叫“余音阁”,取“余音绕梁”之意。
当初他和郑在郑氏族学读书的时候,每隔休沐都会去。郑是去听曲子,而他是去卖曲子。
余音阁如今的主人叫梁婉,是位极貌美、极有才情的女子。当年她还只有十二三岁的时候,就一直在帮助年纪相仿的魏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