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这小子没米没粮,卜卦的摊子也没人去,又不小心踩坏了别人的蜀锦靴子上的一颗明珠,那珠子值八十两银子,那小子当然赔不起,于是被人拿了卖身契卖到了春风楼当小倌。”
又是一阵暧昧的笑声响起,“前个月春风渡不是有人花了一千两黄金买他的初夜么,结果你猜怎么着!那小倌把客人砸晕了不说,还放了一把火,差点把春风楼给烧掉!”
众人哗然,那领头的红脸大汉粗着嗓子说道:“这可就摊上大事了,能出一千两黄金买一个小倌的初夜,这人肯定是个大人物。现在整个卞城都在派人抓那小子,也不知道那小子怎么藏的,硬是这么久了都没抓到!他可值一百两白银的赏金呢!”
话音刚落,一阵狂风吹过,花潮藏身的那颗三人才能合抱住的大树忽然从根断裂。
只听咔嚓一声巨响,躲在大树后面穿的花枝招展的花潮一下子暴露在众人面前。
双方目瞪口呆,花潮嘴角一抽,差点当场口吐芬芳。
电光石火的瞬间,花潮最先反应过来拔腿就跑,那几个大汉懵了一阵后立即拔腿就追。
红脸大汉扯着脖子大喊道:“兄弟们快追,一百两银砸啊!”
花潮拿出大学时体测一千米的速度,双拳紧握,气沉丹田,两只脚像是踩了两个风火轮一般,整个人跑的风风火火呼呼作响。
说来倒霉,他这辈子活的状况百出,每天不是忙着逃命就是在准备逃命的路上。
天长日久下来,他的跑步速度得到了可喜可贺的进步,跑起来脚底抹油跟只撒丫子的兔子似的。
那几个身材魁梧的大汉的被他甩去很远一大截,加上山路崎岖坡度高,碎石不断滚落,即使骑着马速度也快不起来。
眼看花潮就要把这几个大汉甩远,脚下却忽然出现一个小坑,他的脚陷在坑里,整个人一下子摔了个狗啃泥。
卧槽不会吧!怎么这么倒霉啊!
老天和他有仇吗?
花潮欲哭无泪挣扎着想要起身,可是还没起来就被飞奔过来的人按住了胳膊,那群大汉三下五除二的将他困成了粽子,一个个兴高采烈满面红光。
花潮在心里大叫:“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系统快给我一个大力buff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