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此名所创作的七部作品就如范达因“—urders case(杀人事件)”与艾勒里·昆恩的“—ystery(之谜)”一样,皆以“—urders”为名,加以统一,但因“—urders”为复数,而《犹大之窗》里只发生一起杀人事件,因此该系列名称便在此告终。
(7)鬼贯警官,鲇川哲也笔下的名侦探,拥有“专门推翻不在场证明的鬼贯”之绰号,书中只点出姓氏,没有交代他的名字。他在《佩特洛夫事件》、《黑天鹅》等长篇杰作中十分活跃。一般认为他属于“凡人型侦探”,但在鲇川哲也的初期短篇作品中,却带有浓厚的“超人型侦探”味道。
(8)范达因,一八八八至一九三九年,其作品在推理小说史上,可说是扮演确立近代推理小说典范的角色。此外,他还将文化论与艺术论带入过去一直被认为是低俗读物的推理小说中,提升了推理小说的等级。
(9)《scribner agaze》,海明威的《战地春梦》也在这本杂志上发表。
(10)《主教杀人事件》,一九二九年出版,是范达因的最高杰作,也是其所有作品中,炫学色彩最明显者,并将凶手的动机刻划得细微至极。
(11)雷斯拉德,lestrade,虽然有些人不欣赏雷斯拉德,但就他数度替福尔摩斯招来宝贵事件的角度而言,福尔摩斯迷应该感谢他才是。
(12)麦克罗夫特,是福尔摩斯的哥哥,是哥哥喔!
(13)这句话节录自米恩(aailne)为《红屋之谜(the red hoe ystery)》所写之序文。
第二章 兰子登场
◇ 1 ◇
就这样,这起奇妙的杀人事件,便在宛如我们最爱的约翰·狄克森·卡尔之作《三口棺材》(1)的开头情节中,揭开了序幕。此外,在解决无数凶残犯罪事件的名侦探二阶堂兰子的事件簿里,“无足迹杀人”更是一桩正面挑战她的特殊诡计。
一般而言,在所谓的“不可能的犯罪”里,常存在“上锁的房间”、“人或物体凭空消失”、“离奇死亡”或“无形的杀人者”等难解至极的谜题。其中,在柔软的沙滩或刚形成的雪地上杀人而未留下任何足迹,虽然是极为单纯明确的情况,却着实令我们困惑不已。
当然,这些谜题就像魔术,一般情况下是不可能发生的,套一句兰子相当喜爱的基甸·菲尔博士的话:“人们会觉得这样的事很奇妙,不过是因为抽出其中某个事实,只留下前后的状况。”然而,对卷入这起混乱事件的我们来说,在听见兰子时推理之前,这确实是只能用“奇妙”来形容的怪事。
这起惨剧后来被称为“吸血之家事件”,而就在事件还没发生的不久之前,我与兰子才刚针对推理小说展开一场议论,主题是:“犯罪事件究竟是侦探主动介入,还是事件自己找上侦探?”
我认为是事件嗅到侦探的味道,自己找上门来的,兰子却与我持相反意见“就拿福尔摩斯为例好了,他经手的每一起案件都是委托人带来的。的确,他是一名不凡的优秀侦探,名声早已传遍全欧洲,但若委托人没去贝克街,大部分发生在乡下的事件(2)又怎么可能与他扯上关系?证据是,福尔摩斯会开始吸食古柯硷,就是因为太久没有事件发生,让他感到太无聊。”我说。
“我不这么认为。”兰子却摇头说,“你想想看,假设我们去学习一个新单字,很奇妙地,从记住该单字的那一刻起,我们就会频频在杂志、报纸或电视上看到它。换句话说,这个单字是根据人类的思考活动,也就是我们所谓的认知,而开始存在于这个世上。侦探与事件的关系也是如此,侦探是在知悉犯罪行为中的悲剧性与残虐性之后,才养成对事件的敏感度。”
“所以,你的意思是三流侦探只能接一些协寻离家出走的人之类的案子?”
“没错。从某种角度来看,真正的大事件或许正是名侦探自己造成的。”
“具体来说?”
“只要看菲洛·凡斯与金田一耕助(3)这两个例子就好了。他们老是在将事件复杂化之后,最后才说:‘其实我早就知道凶手是谁,不过,就算我一开始就说出来,你也不会相信吧?’
“艾勒里·昆恩也一样,因为他总是专注在一些无聊的文字排列上,结果竟成为被凶手操控的傀儡,甚至还误导警方搜查的方向(4)。”
“所以说,一些平凡的事件其实是因为他们才演变成大事件?”
“一点也没错。”
“这么说来,哲瑞·雷恩(5)也可以列入这些小丑的行列了。倘若没有雷恩的存在,警方在发现约克·黑特所写的杀人剧本时,应该就能当场逮捕凶手了吧(6)?”
“没错,这种结局其实是因为昆恩想模仿范达因的《主教杀人事件》,所以才将逮捕凶手的情节莫名其妙地拖到最后,不过,我们应该将此视为昆恩对范达因的敬爱表现。”
——我们就像这样,从各
种不同角度来分析推理小说,虽然最后总是会离题。
不过,我们似乎仍十分欠缺所谓的先见之明。如果我们拥有先见之明,大概就不会卷入我接下来将叙述的这起残酷杀人事件中,同时也能更早发现,许多真相其实就隐藏在我们这番议论中。
◇ 2 ◇
我是在当天傍晚才得知前述发生在“紫烟”的怪事。当我在大雪中从学校返家时,这则奇妙的故事已在等我了。
早上兰子一起床看到窗外的大雪后,便以从“恶灵公馆事件”(7)后,身体就不舒服至今为由,立刻钻回被窝。不过,我怀疑她很可能是装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