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梨摇头,“没有,李大哥吃饭了吗?没吃我给你做。”
李恩白习惯性的摸摸他的脸,“吃了,我今天没有去镇上,在家吃了饭过来的。”
“咦?那你为什么背着背篓?”这个背篓云梨很熟悉,是李恩白去镇上的专用背篓,里面是铺了布的。
李恩白将请帖拿出来,递给他,“昨天来的刘公子邀请咱们去他家做客,时间就在今天下午,我看差不多到了,就过来接你。”
“还有我?”云梨十分惊奇,还有一点点莫名的欣喜,他拿着请帖小心翼翼的翻开,可惜他认识的字太少了,没看出来请帖上哪里写了他的名字。
李恩白发觉,手指在他们的名字上点了点,“你看,你知道这里写的什么吗?”
云梨头一次为自己识字太少而有些不开心,他摇摇头,“不知道,我不认识这几个字...”他小心翼翼的看了一眼李恩白,李大哥会不会嫌弃他不识字?
以前陈狗剩就经常嫌弃他不识字,都不让他碰他的那些书,顶多让他看一看,还是极少数的情况下会让他看。
会不会李大哥也嫌弃他不识字啊?
李恩白没在意他不安的眼神,笑着说,“这里写的是,恭请李临风携未婚夫郎过府一叙。”
原来这刘明晰在请帖上写了未婚夫郎四个字,让李恩白十分满意,虽然云梨和他并未成亲,但也不远了,他们成双成对的出现在各处都应该应分,但现下礼教不容许他过分放肆,于他们二人都不利,但刘明晰邀请了,他带着云梨前去也就十分正常了。
云梨听见未婚夫郎几个字,不知怎么的,心里的不安就这么落了地,消失不见,他红着脸盯着请帖不放,想把这几个字记在心里。
李恩白自然知道他的想法,从他手中抽走请帖,“时间快到了,梨子快去收拾一下,咱们别误了时间。”
“哎!这就去,等我一下。”云梨赶紧跑回房间换衣裳,他的衣服本来就不多,只能找一身干净利索的换上,头发也重新扎一下,想了想,在头上簪了那支白梨花。
等他出去的时候,李恩白眼前一亮,那支白梨花格外的衬云梨,簪花少年,不但不女气,还更加凸显云梨的眉目精致。
就是这一身衣物让人觉得有几分不搭,一身灰扑扑的短衫哪里配的上少年呢?李恩白更加想要赶紧将云梨娶回家,那样他可以光明正大的给他买一整个衣柜的新衣服,像是淡青色就极好,和他凑成情侣装。
蓝色也不错,显得人恬静,浅紫色也可以,贵气,鹅黄也很好看,还有翠绿,活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