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看品牌方多有诚意,送了那么多新款的衣服来。今天是你第一次正是在这样的时尚场合亮相,咱们一定要做好喽。”
殷天羿:“道理我都懂,只是这身衣服……”
他低头看了看造型师给他穿的NEileen的本季新款拼接外套。
“这也太花了吧?”
王杰森:“你懂什么,在纽约街头唱着嘻哈的boy都这么穿。”
殷天羿:“……”
纽约街头的嘻哈Boy还都梳着大脏辫呢。
果然不能相信经纪人的直男审美。
他默默地脱下了身上的外套,在身旁的一排衣架上取下了一件深棕色的,剪裁很好,样式相对简洁的羊绒风衣外套。
殷天羿的身材偏瘦,骨架比例也非常优秀,这个颜色的羊绒风衣穿在他身上不但不显得老气,反倒衬得他更加地成熟且富有男子气概。
连造型师都说:“小羿的眼光真好,这身衣服还是挺适合你的。”
殷天羿:“少即是多,比起繁琐的设计,还是简单点好。”
造型师听闻,连忙在一旁吹起了彩虹屁:“简单确实显得高级。小羿更适合这种风格,这么一穿感觉就像社会精英啊,整个人都更帅气了呢。”
见状,本想说些什么的王杰森,默默地闭上了嘴。
仔细一看,好像还真比上一件合适啊。
接着,造型师又按照殷天羿的心意给他搭配了几套衣服,包括看秀和落地街拍的衣服,以及品牌邀约共进晚宴的礼服。
将所有事情处理完也不过刚刚中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