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笑回去的时候,常家的房子已经空了。她问了问村民们,得知一年半以前常家父母就搬到了镇上。
问了具体位置,常笑向村民道了谢,就开始往镇上走。走了大约半天的时间就到了,按照村民给的位置,常笑看到了一个小饭馆。与周围的店面差不多,都是屋里屋外都有座。不同的是,门口那多了一块木牌,上书:笑口常开!
常笑在外面找了个位坐下,不一会儿,就有一个小二打扮的人过来招呼她。“客官,您想吃点什么?”
常笑惊讶于店里还有个小二,她猜测应该是常父心疼常母,所以请来的,反正他家现在也不差钱。
“你们店里有什么?”常笑问道。
店小二说了几个菜,常笑就随意点了几个自己爱吃的。
在等饭的过程中,店里跑出来一个虎头虎脑的小男孩,一岁左右的样子,走起路来还摇摇晃晃。
那小男孩看着就讨人喜欢,不过人多了就有危险。旁边桌子上吃饭的几个彪形大汉,见那个小男孩摇摇晃晃的走过来就故意伸脚,想把他绊倒。那个小男孩没注意,依旧慢腾腾的往这边走。常笑打出一道灵气,打在彪形大汉的腿上。大汉疼的把腿缩了回去,那小男孩平安的走了过来。
大汉不干了,他把筷子一扔,就开始喊,“老板!老板呢?让他给出来!老子在这吃饭,腿受了伤,叫你们老板出来给个说法!”
店小二畏畏缩缩的说,“这位客官,您的腿又不是吃我们家饭菜吃疼的,您这样……”话还没说完,就被大汉一脚踹了出去。
“老子在这吃的饭,腿要废了,您们就应该赔偿,把你们老板交出来!”大汉明显就是来找茬的。一张桌上的另外两个大汉也站起来,一副气势汹汹的样子。
吃饭的顾客见有人闹事,不想惹麻烦,饭钱都没结就跑了。人荒马乱的,常笑也顾不上那么多,就先把小男孩抱了起来,防止他受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