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九爷的暗语

回京后的一个晚上,月光皎洁地透过门窗照在了地上,仿佛为屋子里铺了一层薄薄的轻纱。我目不转睛地望着那蒙蒙的光线,心里却聚精会神地在想别的事。

想来好笑,那日在蒙古草原上,我不是跟那位蒙古小伙耗上了么,后来那个蒙古人站起来,来到我面前,“叽里呱啦”地说了一大堆。我起初是没听懂什么玩意,后来十三走过来拉着我的手,又“叽里呱啦”还他一堆话。接下来我看着少年的表情,由笑意盎然变成了失望扫兴,这才明白一二——看来这位少年想必是以为我跟他是“有缘千里来相会”吧!兴亏十三为我排解,不然这误会还不得一直蔓延到尼罗河湖畔了。

可后来没想到因为十三的这么一出,敏敏竟然误会我们之间有什么,还说如果我们不好意思说,她可以帮忙搓合我俩。我暗暗寻思:“这位要是搁在现代一定是开中介所的,这都是职业性的。”不过她说的这些我在之前却也想过,毕竟当时身处那样的环境,那样的现状,也太容易让人胡思乱想了吧!更何况连敏敏都误会了,我再小小地迷糊和质疑一下,我看也算不得什么大惊小怪的吧!只不过一旦想起以前上班时曾让我动过心思的那位,我就倒吸口冷气——白费了我半天的心思。结果耗了n天n月n年,有些话始终没撂在明处说,更别提坦白了,结果整得我的心真是贼拉累挺。再以后我可没那耐心烦在这种事情上耗。倘若再遇上这类情况,我则一律定格为:倘若有什么意思就放在明处说,不放在明处说的,管它是什么情况,都视为浮云。所以当日我也是这么回答她:“我跟十三爷只是朋友,他那天只是帮我解围!”可这小姑娘仍然不肯相信:“得了,你真当我是不懂事的小孩儿呀,友谊和情是两码事,难道我还分不清?你不承认就算了,待我直接去问他,毕竟这是男人应该主动的事!”我听了,只是想笑,却没往心里去。

如今想起来,既然敏敏那日嚷嚷着说要去问十三,但不知她到底问没问?照说以她的性格,应该是问了才对,可是到了今天,事隔那日已经过去了三个月,我也没见十三对我说些有关我们俩之间的事。哎,看来是我多虑了,也许本来就什么事都没有呢——其实我觉得这样也挺好的,有个朋友在身边,你可以和他分享欢乐,品位感觉,调侃情趣。而且跟几个男男女女在一起都不会有人去计较太多。可如果他是你的男朋友那就没那么多的自由了,至少当着外人的面,你有些话得惦量着说,跟有些人相处得保持一定的距离,至于有很多事也必须要三思而后行了。

虽说十三始终没向我坦白过什么,可一旦我们偶然相遇时,他却常常会表现出一副羞怯、不好意思的表情,尽管我有时也悄悄纳闷:也不知道为什么,自打我到了这儿以来,原本书里那位凶焊的十四爷却变得温顺腼腆:因为现在的他毕竟不是历史上也不是小说里的十四爷,而是高哲——一个本来就很腼腆私文的小男孩。如果这个是可以解释的,那十三爷这边又该如何解释?照说不管是历史上还是小说里的十三爷都是个性格洒脱、办事爽快的人,怎么一到了这里他竟也变得扭扭捏捏、含含糊糊的了?说来倒是与高哲有几分像呢!可是我可受不了这个,要知道我又不是三头六臂,同时面对两个“关二哥”叫我怎么应付得了?所以一旦发现十三爷有些含羞答答的,我就赶紧利用转移法转移他的精力跟他唠点别的嗑,心想:“您啊,还是做好您自己吧,我有一个高哲就已经‘知足’了!”

其实在这期间我最奇怪的一件事是:为什么十三爷从来不提起绿芜——《步步惊心》中一个很重要的角色,也算是十三爷的患难夫妻。所以有一次我实在忍不住直接地问他:“你的朋友里是不是有一个叫绿芜的?”他听后,居然一脸诧异:“绿芜?不认识?”我不敢相信地又问了他一句:“你真的不认识绿芜吗?”他显露出一脸无辜的样子“什么意思?我为什么一定要认识她?”

这件事过去了很久。但是每当一有空,我总是会望着时晴时阴的老天爷发呆——我到底是不是穿越到《步步惊心》里来了?如果不是,那么为什么我的很多经历是跟《步步惊心》里的情节一样呢;如果是,那么为什么我的很多经历却又跟《步步惊心》里的情节不一样呢?老天爷,你到底把我带到了一个什么世界里来了?

不管怎么样,我觉得在这个世界里没有绿芜也算件好事,这样的话将来的若曦就不用因为给十三求情而在雨中长跪烙下病根了,若没有了病根,她也不会年纪轻轻地就离开人间,将来兴许会幸幸福福地活在人间,企不是更好吗?

另外还是聊聊敏敏吧,说来更可笑,虽然我和若曦来自另一个时代,但是能在这个时代相聚,却也不是很寂寞,外加上性格率真的敏敏,一旦几个人有了闲空聚在一起,生活到是颇有乐趣。有时敏敏会教我跳她们的蒙古舞蹈,不过我对她们那婀娜妩媚的姿势到是不在行,反而给她示范起tv里的街舞来。虽然对于街舞我跳得也不算在行,因为我又没有受过专业的训练,都只是跟着电脑里的舞蹈教学学的。更何况我学时的本意只是因为北方来暖气之前和取暖期刚过时屋里忒冷了,我只是为

了锻炼和热身才学的。总之我跳得也不是很好,但是我觉得唬她还不是一栏一栏的?她起初问我跳得是什么,我随口就答:“该舞!”她从没听过这个名字,好奇地重复着:“该(街)舞,该舞!”挺不了一会儿,这个称呼连我自个听着都觉得可笑,索性还是改过来,对她说:“也叫街舞。”还好若曦对于这个名字到不陌生,不过她更感兴趣的是双人舞,也就是我妈妈常说的十四步。有时她会教我跳,可等我踩了几次她的鞋以后便再没耐心烦跳下去。她又总是不肯放过我,我一着急,便脱口而出:“你愿意跳,就去找你的四爷跳!”她听了,亦真亦假地生气,接下来就是追上我,然后“痛打”我一顿。就这样欢欢乐乐、打打闹闹地渡过了一个烈日炎炎的暑夏。

九月末,天气转凉,晌午的日头最灼人,可早晚却凉得透骨。日渐西斜,但阳光仍然是暖融融的。我正在花丛中追戏着一只蝴蝶,本就没有要抓住它的意思,不然就凭它这晃晃当当、慢慢悠悠、摇摇摆摆的样还能逃出我的手掌心?这时,又看见它落在了草丛中,我正欲上前用手掩盖,它却腾地飞起,这把是一溜烟地跑没影了!我恨它陪我玩得好好的却突然没了影踪,一时气愤,便朝地上的一块石头踢去。但令我万万想不到的是,那块石头原来是长在地上的,我不但没踢动它,反而给自己的脚撞得生疼。我抱起受伤的脚,一边原地乱蹦,一边“哎哟哎哟”地叫。却不知道从哪传来的一个男人的“哈哈”笑声,我气愤地想:“笑什么?有什么好笑的?”便随声望去,看是哪个冒失鬼敢看我的热闹?

长廊后显出一个人的身影,原来是十三爷,暮光之下,他的笑容到更显灿烂,我觉得他极像一个阳光男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