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女尸

超级书童 血徒 1181 字 4个月前

“请问兄台尊姓大名?”一位心理素质最好的才子向赵子文抱拳道。

赵子文笑道:“在下只是夏府区区的一个伴读小书童,不足挂齿。”

大小姐听他说辞,不由得想道你那是个书童,分明就是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坏人,大小姐知他脾气倔强,自尊心很强,更是不惧权势,斗状元,顶撞九皇子,辱骂我……

“你就是夏文?”那才子试探地问道。

“是他,就是他。”夜色朦胧,街道上只闪烁灿烂的灯光,可还是不能完全看清人的面貌,经刚才那才子一说,众人都是仔细一瞧,有几位见过他的才子都是惊呼道。

小姐们眼神颇有些失望,心中不由得叹了口气,原来是个小小书童,真是可惜了。

“夏文,你小子又是出尽风头了。”项子轩三人上前,一人给了他一拳头,笑骂道。

赵子文哈哈笑道:“那里那里,都是胡乱猜的。”

“原来是他……”众人皆是一阵感叹,这个书童自然都认识,群芳阁那首曲子技惊四座,诗词会斗败大才子马至远,文坛会读的少年强更是震撼文坛,他正是钱塘县风云人物,才子小姐们哪能不认识他。

他虽是一伴读小书童,可才学真是无人可比,众人又是敬佩道:“夏文,你真是好才学,恐怕天下只有苏大人与你比肩了。”

“那里那里。”赵子文讪讪的笑了笑,每次出尽了风头都让他有些习惯了,见灯谜已全对上,是该回去的时候,向项子轩道:“项兄,时候不早了,我们回去吧。”

此时天色已晚,而且已连破三谜,没有再呆下去的乐趣了,方天宇笑道:“从来没见你看过书,却有如此惊人的才学,真不知你怎么学的。”方天宇调笑了一句,又正色道:“走吧,是该回去的时候了,不然我娘亲着急了。”

项子轩点了点头:“恩,我们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