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姆洛用一种看渣男的目光看抖森,让抖森有点心虚。不过他很快找到了推脱的借口。
“再者说,他跟着我也不合适。就算前期设定他是个类似反派的配角,但后期他身份暴露之后,他可就转型成了美国队长的好搭档。为了他,美国队长甚至可以跟斯塔克为敌,我还留着他岂不是自找没趣?”
抖森的话让朗姆洛无语凝噎,朗姆洛心想,对啊,我是盾冬党,现在的发展不是更合我意么?为什么我就是觉得特别不舒服?
见朗姆洛还是没被说服,抖森担心这货一激动把巴基放回来,那巴基加上队长再带上他哥一起出现把自己给逮着可就搞笑了,于是抖森心思一转,想到了说辞。
“况且,是他先选了美国队长。他之前可以选择跟你汇合,和你一起行动,那么迟早我们能见到。既然他选择跟美国队长合作,追杀你,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的确,洛基说的一点都没错。
“怎么了,你似乎对塞巴斯蒂安的事很在意?”
“没什么,我只是觉得……他很奢侈。”
因为冬兵除了这里,还有能回去的其他地方,所以就理所当然选了其中更好的一个?
……简直奢侈到令人反胃。
朗姆洛突然察觉,冬兵对自己的杀意不是毫无道理,他的确很想取代冬兵的地位。做神灵养的那个长毛的,四肢着地的生物,真的挺好的,比做九头蛇的弃子好不知道多少万倍。
“那么接下来怎么办?如果冬兵再次阻碍九头蛇派给我的任务,我可以适当‘回报’他一下么?”
朗姆洛试探的问。
“当然可以,朗姆洛,这不是理所当然的事嘛。”抖森笑起来,“不过我想他的好朋友不会让你这么做。”
“哦,放心,我会注意分寸。”
然后?然后没过多久,交叉骨跟冬兵冲突的时候,竟然自爆。
险些,是因为有抖森及时出现转移了炸弹,又顺便用魔法带走朗姆洛。毕竟还是要经常见朗姆洛的,抖森拒绝污染自己的眼睛。不过冬兵似乎脸都黑了,大概是差点砸到队长的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