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章

下了一夜雨的秋日清晨, 秋老虎也减了威力,温度凉爽了许多。

“陈慕西,你管管你养的煤球!”一大早, 陈慕西住的窑洞门口就响起徐诺高昂的嚷嚷声。

听到这每天早上都会响起的、毫无新意的叫嚷声,陈慕西已经懒得说什么了, 有什么大不了的,不就是几只死老鼠嘛,一个大男人至于这么大惊小怪的?!

窑门口的徐诺没听到陈慕西应声,就又不满的说了起来,“明明养的是只狗, 干起抓老鼠的事这么熟练,还有点身为狗的自觉没了?真是不知道怎么养的。”

为了让耳朵清净点,陈慕西终于扬声喊了一声,“煤球。”

声音一出,一只全身黑毛溜光发亮的黑狗就跑到了炕边, 当然,还把它抓的战利品带了过来,放在了炕前的地上,仰着狗头,“汪汪”叫了两声, 期盼得到主人两句夸奖。

陈慕西伸出手摸了摸煤球的狗头,说,“煤球,好样的!”

“陈慕西, 你自己都吃不饱,干嘛非要养这只狗?”今天的徐诺好像火气很大,跟着煤球就跑了进来。

煤球一秒从刚才的乖乖大狗露出了凶相,对徐诺呲着牙,喉咙发出“呜呜”的声音。

陈慕西从炕床上坐了起身,轻斥了一句,“煤球。”

说完就抬头看向徐诺,挑挑眉笑着说,“这还不简单,每天煤球都能抓几只老鼠,老鼠可是吃人民粮食的害虫,我这也是牺牲小我造福大家,这难道不好吗?”

光线透过贴着窗纸的窗户透进来,徐诺看着晨光中陈慕西那张分外英俊的脸,哼了哼,说不出反驳的话来,一扭头出去了。

看徐诺出去了,陈慕西才低头看向地上躺的老鼠,从刚开始看到死老鼠的吓一跳,到如今,陈慕西心里早就没有波澜。

寒暑交替,现在已是七二年秋天,陈慕西已经到洛水村两年了,因为几乎每日都要劳作,陈慕西胃口也变得很大,不知不觉的人也真的长到了一米八,身材挺拔,人才样貌在洛水村,绝对是头一份。

而经过两年的时间,陈慕西终于在谢闻哲面前的好感度刷得了满分,两人成了好哥们,虽然这是陈慕西此行的目的,可和自己前世的爸爸当好哥们的感觉还真是有一丢丢说不清的奇妙感。

煤球是陈慕西一次去羊川县城交公粮的时候,意外捡的,这家伙比一般的土狗长得更高大些,极通人性。陈慕西当时看着它黑乎乎一团,想了好久,觉得叫黑团似乎太没技术含量,也体现不出自己取名的能力,就叫了煤球这么个名字。

早些在煤球大概几个月大的时候,某天一大早煤球第一次从外边叼了只老鼠回来邀功,因为老鼠还没死透,煤球一松口,就在地上跑,把陈慕西吓的简直想蹦到天上去。当时同住的徐诺也在屋里,看到后吓的脸都白了,叫嚷声差点把窑顶震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