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说呢, 以前淼淼还是刺客的时候, 心肠冷硬, 会觉得没那个本事就别揽那个活, 但这会不一样了, 李忆那认真的神态, 虽然透着不知天高地厚的傻气,但她觉得, 人生在世, 如果有这么一个人, 挖心掏肺地记挂着你的安危, 也是件挺好的事。
就是他不停用同一招打架时的模样有点滑稽, 淼淼噗嗤一笑,随即又想起上回在西市看戏, 他奋不顾身替她挡柱子,差点把她压扁的惨痛经历, 不由心有余悸,“你要勤加苦练,有危险的时候, 护好你自己就是对我最大的回报。”
李忆混不在意, “你不必担心我, 我天生就皮糙肉厚,在六水洞府时天天从山上滚下来,早已练就一身铜皮铁骨了,摔打几下只当挠痒痒了。”
他偷偷看她, 她正用银签子挑了药膏在他脖子细细涂抹,灯火映照下,那张让他魂牵梦萦的俏脸如羊脂白玉,下巴微翘,鼻尖小巧玲珑,离得这么近,她呼吸时的气息拂过他脖子,直撩到他心里去,细长的睫毛弯起好看的弧度,每次她眨眼的时候,他的心也跟着扑闪一下。
小心肝如小鹿乱撞,他冲口而出,“念儿,我知道我很不济,武功比不过你,才干比不过我大哥,就连天赐表弟也比我强多了,我虽一无是处,但我心里有你啊,我一直觉得,我能在安国寺的神台下遇见你,是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容我厚颜说一句,以后你……那啥……嫁给我之后,我一定会让你做大祈最有福气的女人。”
这话说完,他已是面红耳赤。
一旁的夏至起了一身鸡皮疙瘩,心道主子重塑金身后,胆子果然也肥了,这么肉麻露骨的话,他居然能说得这么溜,困在山洞的那三个月,也不知脑子里天天想的什么,简直受不了,他麻利地收拾了东西,悄然退了出去。
淼淼的手顿住,心里如灌了蜜糖水。
其实去凉州前,她已经决定了选越王,但那真的只是“选”,觉得他是最合适的人,纯粹理性上的决定,就像选一件趁手的兵器。在知道他出事后,她心里虽挺难过和着急,但这种情绪只是出于对他的好感,没有掺杂任何的男女情爱。
直到昨日他从千军万马之中突围而出,救她于危难之中,从那一刻起,他已是她心目中的盖世英雄,是她愿意共度一生的人。她此时也觉得,在安国寺神台下的相遇,也是她活了两辈子最幸运的事。
幸福来得太突然,她有点招架不住,提醒自己万万不能乐昏了头,有些话必须得说清楚,于是清了清嗓子,“这话听着还挺受用的,但我丑话说在前头,我可是个醋包子,这些话你既然对我说了,这辈子就不能对别的女人说。还有,将来我变老了、变胖了,你也不能嫌弃我。你看,我比你能打,你要是胆敢对我有半分嫌弃……”她阴声怪气地哼哼两声,“你看着办吧。”
李忆急了,忙不迭表忠心,“怎么会呢,花无百日红,你若是老了,我也一样跟着老的,你如果胖了……唉,说起来,念儿你现在也太瘦了点,下巴都尖了,一定是最近太辛苦,没得好吃,从明天开始,我命人天天弄好吃的给你,我就是喜欢你胖点,你以前多好看啊。”
大概除了他,天底下没人会觉得以前的柳千斤好看,淼淼有点哭笑不得,但心里甜炸了,“那好,你的话我且记住了,等咱们回了长安,诸事一了,我等你提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