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将它留下来再走

千妃太嚣张 睛若秋波 1823 字 4个月前

欢儿端坐在雕花木桌前,她天生娇颜胜雪,今日一身朱红色的华服,更显得分外妖娆,染着艳红色豆蔻的十指不停敲打桌面,这双手十指白嫩无匹,若能除去右手食指上一处淡红色印记,堪称完美。

挣脱清竹的右手,向前走了两步,忽然回头,神态悠然自得,笑得猖狂得意,“姐姐今天要能证明妹妹碰过这本书,那我愿受任何惩罚,如若不然,姐姐是否也能像妹妹一样甘受责罚。”

“好,一言未定!”人家已经豪言壮语,自己也不甘落后。

清竹声音温和动听,不禁撇撇嘴,“所谓指纹便是人手指表皮上突起的纹线。由于人的遗传特性,虽然指纹人人皆有,但各不相同。大家请伸出手,仔细观察一番,就可以发现小小的指纹千差万别:有同心圆或螺旋纹线,如若看上去像水中漩涡的,我们称之为斗形纹;有的纹线一边开口,如同簸箕似的,叫箕形纹;有的纹形像弓一样,叫弓线纹。各人的指纹除形状不同之外,纹形的多少、长短也不同。迄今为止,全天下还没有发现两个指纹完全相同的人。指纹在幼儿三四个月便开始产生,到六个月左右就已定型。从婴儿长大成人,指纹也只不过放大增粗,它的纹样始终不变。”

木桌上静静躺在一本画册,上面形形色色的男女,让人看上一眼就有两朵红莲飞升面颊。一瞬间的发呆后,清竹回过神来,将那本《春宫淫巧》拿起来反复在手中翻看,最后指着书面上一处红痕,笑得媚眼弯弯,“妹妹你看,这块红印是否与你手上的那块大小形状颜色不尽相同?”

随着她的话,众人一并转头望向欢儿的右手,又看看书皮的封面,正如清竹所言,两处印痕居然出奇的相似。

欢儿此刻早就心悬意忐,但她尽全力不让自己露出慌乱的神色,压低紧张而有些颤抖的声线,“此时正值凤仙花开放的盛季,王府中涂抹指甲草的女子不在少数,仅凭一块印记就想安一个罪名给我,姐姐可是太武断了。”

“就是,这样的证据未免太过主观,别的且不说,你那指纹一说我便不认同,就是王爷也糊弄不过,再说,千妃妹妹不也涂上指甲草的汁水了,说不准这就是你自己弄上去的。”兰妃找准时机,暗中相助欢儿,说来她本对青楼女子没有多大好感,不过总好过清竹,因为她知道欢儿绝不是王妃的人选,而清竹无疑是与自己竞争这个位置,最有利者之一。

“玉指人人可染,但指纹却每每不同。姐妹们若是细心不难看出,书上手印的纹理条形清晰易辨,不过这纹路的主人曾经受过很严重的刀伤,虽然已经痊愈,但指头上的疤痕却一生无法消除。”清竹好似赞赏的端详片刻,那枚并不起眼的指纹,仿佛下一刻便能发现石破天惊的秘密,“只要逐个检查王府中所有女子的手指,便能找到这本房事画册的真正主人。”

说到这时,余人已然大致明白她的意思,虽然有些人仍然不愿认同,但她们又不得不承认这是个绝佳的办法。

在场人依旧将信将疑,可心底显然已经相信十之八九,她们没敢有丝毫动作,毕竟整个王府王爷最大,他没发话,其他人不知道风向也不愿轻举妄动。

清竹猛然一把抓住欢儿的右手,将其掌心摊平,不出所料,她的掌心有一道狰狞恐怖的伤痕,那道痕迹很深很宽,应该是被厚重的利刃所伤。

“啊!”众女惊得连抽冷气,不但感叹于欢儿手上丑陋的伤痕,更被清竹的果断博识所折服。

秦政没有抬头,眸色微沉,从兰妃查看画册的时候,他便已经注意到这块红色的印记,也就是从那时起,已然知道整件事情的原委。因为他认得这道疤,欢儿是为了救自己才受的伤。那时他在烟花之地藏身,仇家派人追查,他记得一个刺客拿着一把长剑直奔自己的胸口,同一时刻,一个娇小的身影什么也不顾,飞一般出现在他面前,用白皙瘦小的双手紧紧抓住那把又沉又重的刀剑,死死拉拽不肯放松一时一刻。嫣红的血迹妖娆地沿着藕臂向下蜿蜒,那般怵目惊心的场景让他至今无法释怀,记忆犹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