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忽得听见宁晃笑了一声,把手里的书扔到一边,说:“怎么看起金融了?”
他低声说:“想赚钱。”
宁晃失笑,说:“眼界宽了,野心也大了。”
他想,如果想把小叔叔变成他新娘也算的话,那野心的确大得可怕。
宁晃跟他说闲话,问他:“你在这边儿住,平时怎么做饭?”
他小声说:“煮点面,或者叫外卖。”
宁晃说:“你现在倒是不挑了。”
他有些不好意思,低着头,脚尖动了动,说:“有点忙,没时间。”
宁晃看了他一会儿,只是说:“赚钱的事不着急,工作也用不着那么拼命。”
他说:“好。”
宁晃半晌说:“毕业了,应当不用两边忙了。”
他摇了摇头,低头望着自己的脚尖,扯着嘴角笑了笑:“有点迷茫。”
他已经没了家,如今又离开了学校。
他没法儿呆在小叔叔的身边,在这城市像一条流浪狗,只能追着钱的尾巴跑。
如果今天小叔叔没来。
他会落寞得可怕。
水烧开了,他又扭头给小叔叔泡茶。
滚沸的水倒进透明的杯子里,茶包被冲出淡淡的绿色,不是什么好茶,所以只有最初的一点茶香能令人安心。
宁晃坐在那儿,低着头沉默了许久,问他:“……带人回来过吗?”
他说:“没有。”
黄昏的阳光贸然闯进这间房,为他们俩都染上了暖色。
他盯着小叔叔的指尖儿。
想着,哪怕能碰一下也好。
碰一下,他便不至于这样的干渴。
“不带个男朋友回来么?”
“我今天看了你们毕业典礼了,好些人在悄悄看你。”
陆忱的确是所有毕业生里最出挑的那一个,哪怕有无数流言蜚语,但单单是立在那里,就招惹了无数的目光来。
男孩子也有,女孩子也有,嫉妒的有,喜爱的也有。
学校里养出来的孩子,就是有一种招人喜爱的纯粹气质,懵懵懂懂稚气未脱,眼睛干干净净,盯着陆忱瞧时,眼底的仰慕也那样皎洁。
宁晃想着,淡淡说:“最好找个同城市工作的谈,将来不容易分手。”
他说:“我不会带别人来。”
宁晃却自顾自说:“你这地方很好,虽然小了点,却很安静,周末可以约个会,聊聊天,光线不错时,适合接吻……”
他说:“跟谁?跟你吗?”
宁晃住了口,冷冷地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