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曾经接过这一束玫瑰,轻轻亲吻花蕊,勾起一抹罕见温柔的笑意。
唱到疲累的声音轻轻说,谢谢。
惊起台下一片又一片地叫喊。
只是没人知道,他那时也坐在台下。
衣着体面,眉目清俊,却在微笑着想象宁晃亲吻的并非花蕊,而是自己。
那是痴迷一般的渴慕与贪恋。
他无法在日光下触碰他,便对那零星的接触和过往格外悭吝。
他和小叔叔的故事,外人只准看一点点。
任由他们胡乱猜测,也永远看不到全貌的一点点。
但又有什么在松动,在软酥酥地膨胀生长。
他又看了看那一束玫瑰,在评论里发了个:@宁荒
两分钟以后。
小刺猬勉为其难给他点了个赞。
166.
宁晃是变了装去的,结果见了面的时候,才发现陆忱的打扮跟往常不大一样。
淡黄色的v领卫衣,内搭了撞色的蓝色格子衬衫,牛仔裤,白球鞋。
跟学生简直没什么两样。
乖巧温柔的大男生。
这一套还是他二十七岁给陆忱搭的,完完全全就是他的审美和口味。
除了西装之外,最符合他癖好的打扮。
震惊宁晃了整整一分钟,半天才看他,说你怎么穿成这样了。
陆忱就笑了一声:“现在好些狗仔为了拍你,连我都认得了,换一套省得让他们粘上。”
陆忱自己也有点不好意思,小声问他,说好几年没穿了,还合适吗。
“……还行。”宁晃试图让自己不要看得目不转睛,一副傻样。
所以就只是端着淡淡的表情。
再用战术性审视的目光,从头发丝,看到锁骨胸膛、宽肩窄腰、修长双腿,再到鞋子。
仿佛要给他的身材评分。
然后漫不经心地评价:“牛仔裤脚折起来一点,会好看。”
陆忱就很听话,乖乖蹲下去折起来。
再站起来,他又说:“过来点。”
陆忱凑近了。
他解开陆忱领口的一颗扣子。
露出一点优雅的脖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