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尾声

章节字数:41 更新时间:09-01-06 12:11

命运总是喜欢将我们置于伤口的对面,一生相望,却不能相守!

——乐小米

番外

如果云知道

我以为,时间是最好的医生,它会让我们忘记很多过去的人,过去的事;

但是到最后,我才知道,时间其实是一把锋利的刀。

时光,用那个我们怎么忘也忘不掉的人,对我们,一剑封喉!

----题记

1 她也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起,变得像一个钢铁女侠一样坚硬了。

于莫春接到夏律的电话时,正在公司忙得鸡飞狗跳,只恨老娘怀她的时候没给她多生几只爪子。

每到夏季,就是永安模特经济公司最忙碌的日子。各色小身板的姑娘们恨不得将自己剥光了来应聘,而那些身材出挑的男孩子们也在兜售着自己有限的青春。

于莫春看着他们,她知道,青春和美貌是上天赐予人类的最原始的资本。这种资本会成就许多人的万千星辉,但也会让更多人沉寂在这星辰大海里。

作为一个局外人,她对这些模特圈内的事情看得格外透彻,所以多少有些冷眼旁观的味道。

夏律就是这些吃青春饭的男模之一。

于莫春一直觉得他是个孩子,虽然她承认,夏律长得不是一般的好看,有一种介于男人和男孩之间的魅力,但再怎么好看,在莫春眼里他也只是个好看的孩子。

此刻,这个好看的孩子正对着她高分贝地鬼哭狼嚎,救命啊!

莫春歪着脑袋夹着电话,面无表情地说,舌头撸直了说话!

与此同时,她的纤纤玉手正在键盘上挥舞着和财务核对账目,嘴巴还指挥着手下将新合同送往西门总监那里过目。

夏律一直是款让她头疼的货。她也不明白,自己的生活为什么会同这个男人纠结在一起,扯都扯不清,而且那个家伙隔三差五就会给她的生活添点“色彩”。

夏律慌乱得快哭了,说,怎么办?我手里有个婴儿!

夏律冷笑,新鲜!不做模特改行做人贩子了?

夏律说,正经点儿。

莫春将数据迅速打印出来,眉也不皱地问,好吧,正经。女朋友给生的?

夏律真要哭了,说,不是啊。我和四眼妹在街上逛,走着走着,突然有一个人冲出来,将一团东西直接塞我怀里就跑了。我低头一看就傻了,是个婴儿啊!婴儿啊!一个刚出生没几天的婴儿啊!

莫春微微吃惊,但依旧冷笑,说,那就是一夜情的产物,今儿寻你来了?

夏律直接疯了,吼道,姓于的,你不帮忙也不要这么埋汰我,我怎么就是那种人了?!我品格高尚、为人道德,你怎么就不相信、不相信、不相信呢?!

莫春说,闭嘴吧你,花花公子!

夏律说,我和四眼妹不知道该怎么办,快来救我们啊!

莫春说,上班呢,走不开。陈总弄死我,你给我收尸啊!

夏律说,春姐你不来,我就抱着孩子死!

莫春说,撞车、跳下水道、投海,你好好想想,哪个死法更爽,实在想不出再给我电话,我帮你想!

说完,她就挂掉电话,埋头去忙手头的一堆文件了。

在电话那端,夏律则对着四眼妹狂叫,他冷血!冷血!冷血!

她也不知道自己从什么时候起,变得像一个钢铁女侠一样坚硬了。似乎只有埋头工作的那种辛苦和疲惫,才能让她的人生轻松一些。

五年前,她背井离乡,来到这个城市。在永安摸爬滚打了四年,她在人事部,由最初小小的hr专员,熬到此时的人力资源部经理。

她抬头,看着桌上弟弟莫帆的相片。

他在相片里笑得那么美好,仿佛随时会奔出来,冲她走来,喊她姐,挽着她的胳膊,像所有的少年对姐姐那般亲昵。

遗憾的是,在五年前那个雷雨交加的夜晚,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少年时代。

莫春的眼眶微微一红,她不敢去想那个夜晚,那个她那么信任的男子,带给了她最亲爱的弟弟,一场死亡。

莫春低头,深吸一口气,以迅速调整自己的情绪。

可目光触及的,却是那枚用红丝线系在胸前的钻戒,是那个叫纪戎歌的男人亲手系在她胸前的。

他那么郑重地对她说:“男人如果送给女人戒指的话,就意味着这一生都不会离弃!把你的心给我吧,我保证一辈子都不辜负它!”

那个血色之夜后,她决绝地将戒指送还给他,遗憾的是,心却已落在了他那里,再也找不回。后来,她离开c城的日子,却意外收到一个包裹。包裹里是这枚戒指和那根扯断了的红丝线,没有任何卡片,也没有言语。可是,她似乎能看到它的主人紧抿的唇,悲伤的眼……

……

思绪如同狂潮,袭来之时,让她好不容易筑起的重重心防毫

无招架之力。

她嘴角弯起一丝嘲弄的笑,自圆其说般安慰自己,瞧,这个城市让人多么忙碌呀,忙到居然忘记了解下这根红丝线。

嗯,反正是已经忘记的事,不重要的人,就当是个装饰品吧。

莫春挑了挑眉毛,轻抿了一口助理送来的咖啡,如同加满了血的女战士,开始继续为自己在这个城市的每一口呼吸,战斗。

下班的时候,她刚走出办公大楼,便见苏伯文的车停在一旁。

莫春微微愣了一下,随即微笑着走过去打招呼,露出平日里难见的小女孩神态,咦,你怎么来了?不是去外地了吗?

苏伯文是个斯文儒雅的中年男人,正是城市萝莉们心中时兴的叔级人物,有钱,有品,亦有闲。

莫春认识他,是因为白楚在这个城市的画展正是由他承办的。

当初别人跟她和白楚说起苏伯文的时候,用的是“投机商人”这种不算友善的称呼,口气是轻蔑的,但却透着掩不住的羡慕。

苏伯文的哥哥从政,一路坦途,如日中天;他则生性散漫,却也生财有道,借着哥哥的东风,啥赚钱做啥,但也不为钱财所累,所以比大多数执迷于追逐财富的所谓成功人士多了一些超然洒脱。

苏伯文见到莫春微微一笑,眼角有些许岁月留下的痕迹,却掩不住他迷人的目光,他说,不欢迎我啊。

说完,他就下车,为莫春拉开车门,仿佛是习惯那么自然。

莫春注意到了他脚下的那双白皮鞋。

记得很久以前,夏律参加一个选秀节目,她和四眼妹陪他去选鞋子。在f开头的那一线品牌的专卖店里,夏律看到一双白色的皮鞋时,对莫春私语,这种鞋子……设计师傻了吧……弄脏了怎么办?

女店员化着精致的妆容,用专业而温柔的语气,却透着傲娇的情绪,说,买咱们这种鞋子的人呀,下车就是地毯铺路,一般很难弄脏的。

夏律当时差点跟那女店员火并了,结果被莫春给拖了出来。莫春当时还想,你说的那是神,不是人,哪个人不沾烟火尘土?

直到她认识了苏伯文。

莫春刚坐到车上,还未来得及同苏伯文说上话,就见夏律怀抱着一物冲了过来,他身后跟着四眼妹钟晴。

莫春只觉得脑袋突然两个大,但此时的她是女战神金刚般的存在 ,应付一个夏律还是绰绰有余的。

没等夏律开口说话,莫春已经走下车。高跟鞋尖细的鞋跟踩在水泥地上,是尖锐对着坚硬。她一把搭在夏律肩上,眉眼含笑,像是温柔的蛊惑,说,你是不是要说,咋儿子饿了,我该给他喂奶了?

夏律的话被生生憋了回去,他的嘴巴直接张得跟吞了个鸡蛋一般。苏伯文在一旁饶有兴致地看着,一副波澜不惊的摸样。

夏律是个很受小女生拥护的男子,大概是太多女孩子对他要死要活的追逐,导致了他霸道强势的性格,于是他总是一副“我就是尼采,我就是太阳,我就是世界之王”的姿态君临天下,仿佛“天下女子皆我妻”。

年轻的男孩自认为没有女孩子能逃脱自己的掌握,在男女关系中,他永远处于主导地位,仿佛被调戏、被挑衅、被搞得哑口无言的永远是那些追在他屁股后的姑娘们。

很显然,于莫春不在这些女孩的范围内。

对莫春是爱,还是一场追逐,连夏律自己都不清楚。

莫春上了苏伯文的车,只剩下夏律和四眼妹傻傻地留在原地。

夏律醒悟过来,追着车跑去,恨不得捞起啥东西摔到苏伯文的车上。他骂道,,你就是爱钱,爱他的那些臭钱!

四眼妹赶紧跑上前挡住夏律,唯恐他将怀里的婴儿当石子扔出去。

2 城市的夜晚,我们该用什么抵御思念?

城市郊外的夜晚,灯火明灭。一朵朵光亮,或妖艳,或凄凉,似乎是于这世间寻不到伴侣的魂。

在茂密的树木掩映之下,是一栋灯火辉煌的别墅。书房厚重的紫楠木门,将大厅之中亲朋好友的喧闹嬉笑完全阻隔掉了,房中只有两个男人高挺的身影。

张志创斜靠在巨大的花梨木椅内,唇角啜笑地看着手中的酒杯,红酒潋滟,如他不日将至的婚期。

纪戎歌背对着门,静静地环手站在窗前,眉心微锁,看着窗外的院灯,正在思考着今天上午发生的事情,有些出神。

今晚是张志创的婚前单身arty。

他年纪轻轻,便已是三级警察,这也是凭借了他父亲多年累积的良好人脉。不日他将迎娶的女子,据说是最高人民法院某副院长的千金,苏泽。当然,这个婚姻,更是他父亲为他人生所重重筹划的一笔。

他年少轻狂之时,同父亲的关系也曾剑拔弩张,势同水火。他极其看不上父亲的此类行为,认为这很俗套。只是后来,渐渐地,在社会中他也被磨去了那些棱角,适应甚至可以说习惯了这种现实的活法。

他细细看着手中的那杯红酒,仿佛看着满身金光的未婚妻苏泽,更像是看

到了他青云之上的未来。

此刻,他也说不清自己的内心到底是快乐,还是不快乐。

他也曾单纯的爱过一个女孩子,只是,在她遭遇到地狱般的伤害之时,他做了逃兵。

这些年,他偶尔会想起那个叫麦乐的女孩。

当然,对于男人来说,他们会念起某个女人,不一定是因为还爱她,忘不了她,更多的可能是残存的良知导致的不安。

很显然,张志创对麦乐,是后者。

张志创冲纪戎歌努努嘴,说,哥们儿,你……就没打算把自己的终身给定下来?

纪戎歌没回头,说,你自己一个人吃了春药,就得全世界都跟着你发情?安静的结你的婚!别操心我。

张志创起身,说,唉,关心你,还不让说。

纪戎歌转身,笑,等啥时候离婚,哥们儿帮你打官司。

张志创直接被噎住了,说,你啊……

纪戎歌立刻拍拍他的肩膀,说,唉,我这也是关心你。

张志创:……

这两人的情分是从年少时便开始的,文明一点的说法,是过命的交情,俗一点,那就是蛇鼠一窝。

情分到了这地步,一般就是互损。

张志创问纪戎歌,要不,咱俩晚上去“夜潮”玩儿?也不知道以后有没有这种机会喽。

纪戎歌冷笑,省点儿力气吧!省的洞房撑不住,又不能搬救兵。你不介意儿子是不是自个儿的,你爹还介意孙子是不是自个儿的呢。

张志创说,滚滚滚滚!

……

夜,渐渐在俩男人的互相倜傥中加深了。

纪戎歌离开的时候,张志创突然开口,说,喂!你不是还没忘记……她吧?说到这里,他的声音小了下去,仿佛自言自语,唉,都这么多年了……

纪戎歌愣了一下,说,啊?啥?

是的,并非伪装,他确实没有回过神来。

男人之间,不像女人的闺蜜之间,时不时的念叨一下过去的人和过去的事,几圈眼泪,一番欷歔;男人总希望自己表现出来的是硬若盘石、坚不可摧。

纪戎歌没说话,耸耸肩,表示自己真不懂张志创在说什么。

张志创走上前,怜悯地看着纪戎歌,那眼神恨不能将他的心脏挖个透彻,看个明白。他说,装!你就装!哥懂,过度的坚强就是脆弱最后的堡垒。来!装不下去了,就来哥这有力地臂膀上痛哭一把吧!

纪戎歌面无表情地看着张志创,半晌挤出一个词,神经。

张志创继续嬉笑,说,你就装吧。你……不是……还……帮她……照顾……那谁……吗?你不记得你帮她照顾……那谁啊?

纪戎歌正色看了看张志创,说,那谁?

张志创叹了一口气,有些艰难,却极力表现得很无所谓,问,那……谁……她……她还好吗?

纪戎歌“咚咚”锤了几下张志创的胸口,说,讲点良心!我!是!帮!你!照顾!!

张志创一时无言,但男人的本能就是反击,他还是说,我谈过的妞可不止她一个……也没见你都帮我照顾,你还说不是因为她?

纪戎歌垂下了眼睑,说,可你的哪个妞……像麦乐那么惨?我要是她哥,我非削死你!

张志创不说话,对麦乐,他始终有愧疚。

纪戎歌叹了一口气,拿起桌上的车钥匙,准备离开。

张志创正了正身子,收住了飘忽的思绪,将红酒搁在一旁,沉吟了很久,开口问他,她……还好吗?

声音中是隐隐的怯。

纪戎歌走到门前,停了步子。半天,他才回头,看了看张志创,面无表情,说,呵……五年了,等到了你一句问候,可真难得!

张志创自觉无趣,却也不知如何回答,侥侥地说,好吧,你是情圣,你有情饮水饱!我做不到!纪大公子,你就尽情地俯瞰我、鄙视我好了!

纪戎歌斜了他一眼,不说话。

不知过了多久,他才缓缓说,其实,很早之前,我已经将她送到了国外。我怕这里对她来说终究是个伤心地。

张志创叹了口气,说起来,算我欠她的!

纪戎歌嘴角扯起一丝讥讽的笑,说,对啊,你欠她的,所以呢,她最需要你的时候,你离开了她;所以呢,这么多年来你对她一点都不闻不问;所以呢,你终于要结婚了,娶的还是别人!

张志创只觉得头皮都发麻了,他天不怕地不怕,只怕纪戎歌说话。不知道是律师做久了还是怎的,他一说话就跟甩飞刀似的。

张志创尴尬地笑笑,故作轻松地拍拍手,说,都过去了,不是吗?她早已经忘记我了,就像你,不是也已经忘记于莫春了吗?

纪戎歌愣了一下,笑笑,点点头,轻叹一声,也对。

这是他在这个夜晚,说过的最轻缓的一句话。

那个夜晚,他的车子飞驰在公路上,以靠近死神的速度。

车载电台的音乐声开

始流淌,许茹芸的声音像一股缓缓的溪流,划过夜空,袭入人心—

如果云知道,

想你的夜慢慢熬。

每个思念过一秒,

每次呼喊过一秒。

只觉得生命不停燃烧。

……

在他分神的瞬间,只见有行人穿过马路——车速瞬间减缓,车轮制动时与路面重重擦出的火花撕开夜幕,响起尖锐的刹车声。

行人仿佛无事一样走到马路对面,丝毫不觉死神刚刚与之擦肩。

在巨大的惯性下,纪戎歌重重前倾,安全带狠狠地勒住了他,将他绑回座位。冷汗滑落脊背,只剩下喉咙间混杂的不知是何情绪的喘息。

望出窗外,是重重的夜,任凭你如何跋涉,却也走不出。

城市的夜晚,我们该用什么抵御思念?

3 女人,就是天真,以为自己有多特别!

苏伯文找莫春,是希望她能陪他去一趟c城。因为自家侄女将嫁至c城,他要去参加婚礼,恰好听闻那里是莫春的家乡,便也来了游兴。

莫春刚要推脱,倒不是她不希望陪苏伯文,只是近日工作确实很忙。未及她开口,苏伯文便已含笑说,呐,陈总那里我已替你请假了。说完,他将一杯茶端到莫春眼前,静静地笑。

莫春愣了愣,轻轻抿了一口茶,说,那……好吧。

苏伯文轻呷了一口茶,笑,陈总都说你是该好好休个年假了,没见女孩子工作这么拼命的。

莫春知道,陈总无非是给了苏伯文一个顺水人情。“吃人饭,受人管”,打死她,她都不会主动跟陈总这个资本家提及请假一词的。不过可以回家探望奶奶,这让莫春很开心。

吃过晚饭,她随着苏伯文的习惯喝了点茶,消食。

其实,莫春是不喜欢在夜里喝茶的,容易影响睡眠。只是这些年来,这习惯就这么被苏伯文给养成了。

苏伯文驱车将她送到楼下,莫春装作无意地看了看手表,说,哈,时间还真不早了。

苏伯文看着她,笑笑。万花丛中过遍,他怎么会不明白眼前这女子的这点儿小心思,她这是在婉拒自己,唯恐他提及“上去坐坐”之类的词汇。

他喜欢看她耍一些自以为天衣无缝的小聪明,这种时候,她像是狡黠的狐狸。

苏伯文下车,送她到楼前,冲她道晚安,温雅如月光。

突然,他轻呼了一声,哦,你瞧,差点忘了。说着返回车里,将一盒精致的桃花糕放到她眼前,说,这次出门,吃得顺口,给你带回了一盒,也尝尝。

莫春接过,素白的手腕在夜里显得格外白,她笑笑,说,谢谢。

莫春上楼后,房间里的灯亮起来了。

她踢掉高跟鞋,换上平底拖鞋,缓缓地走到窗前,拉开窗帘,看着楼下。苏伯文靠在车前,仰望着她所在的楼层,看到她的灯亮起来了,才反身坐进车里,缓缓驱车离去。

这个习惯,他已经维持了多久,莫春忘记了。

说起来,她和苏伯文是什么关系,她自己也不清楚。但她明白,苏伯文是她在这个城市里可以依赖的人。

文艺点儿的说法是,苏伯文就是她在这个陌生的城市里为数不多的温暖。

尽管,她明白,苏伯文算不上一个善人。

苏伯文年轻时,曾是有名的情场浪子。用夏律的话说,姓苏的,那不是什么好玩意儿,情场十里鬼见愁你懂不懂!

莫春认识苏伯文,是因为白楚漂流到了这座城市。苏伯文不知是为了附庸风雅,还是有利可图,为他办了一场画展。

那是的莫春,还是一个有些单纯的萝莉,完全不似现在御姐般的存在。

在画展期间,苏伯文对这个萝莉也动过点儿小心思,尽管他发现这萝莉的心思似乎全部在那个怀才不遇的画家身上——可对苏伯文来说,但凡是有点儿姿色的,他便总会用他那双善于发现美的眼睛来发现她们的与众不同。

只是后来,不知是因为她太过寡淡,还是因为下不了手,便渐渐淡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