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当年,任之光是中文系有名的才子,人长得也不错,戴副眼睛,斯斯文文的。迟迟呢,也算是出名的大美女……当然,是在没打架的状态下。
两人是名副其实的男才女貌,羡煞众人。
但突然有一天,没有任何征兆的,两人就分手了,这个事件成为我校第八大未解之迷。
后来,在我的不懈努力下,终于明白事实真相。
原来,那天晚上,两人在小树林中散步,却好死不死地遇上群小混混,看见迟迟,眼放精光,意欲调戏。任之光本想英雄救美,可他平时把锻炼的时间都用在念诵徐志摩之流的诗歌上,所以小混混“挥一挥手”便把他给打到草丛中去挂着,云彩确实是没带走,两个黑眼圈却是免费赠送给他了。
迟迟亲眼目睹恋人受辱,r大爆发,内力提高,血量加满,防御值突升,瞬间将敌人秒杀。
迟迟说得轻描淡写,但我从其他途径了解到,现场还是挺惨烈的,听说其中一名倒霉蛋的蛋蛋被踢到,医生断言他可能从此不举……听说,只是听说。
不管怎样,任之光觉得被女朋友救了,是奇耻大辱,从此便对迟迟避而不见。
两人分道扬镳。
故事至此结束。
可初恋落得如此下场,迟迟开始灰心丧气,至今也没什么心情再坠入爱河。
所以我说,华诚你太自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