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鹿哭笑不得,“我才没那么自恋……可能是因为我曾经追过星?”
“追星?”
“嗯。”白鹿复又牵起男人的手,自然枕在脸下,“曾有个人,他非常耀眼。不是模特儿也不是明星,可好多杂志的封面偏偏都是他,那人耀眼得像天上的星星。”
秦冕见他眼睛放光,静静听他说下去。
“我那时就想,这个人轻松就站在别人一生无法企及的高度,被动地如星子闪烁,被动地被无数不知名不知脸的陌生人仰望爱慕。他们对他的赞美和惊叹再多再多,他都一句不能听到,似乎所有美好形容的全部求和都无法概括他。”白鹿叹气,“怎么会有人能这么好呢?”
大概是白鹿的描述太深情,语气又露骨,听得秦冕微微皱眉,“他那么好跟你拍这个有什么关系?”
“所以我也想试试啊,被陌生的人以某种形式留意到,运气好还能被他们喜欢。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呢?”
“你是想活得离那个人更近一点?”
白鹿点点头,声音甜得腻人,“那当然啊……可惜还是差了十万八千里,画虎不成反类犬……不要脸地说,我当初还真的幻想过,若是我的照片以某种形式也能被那个人看见,他的视线会为我多停留两秒钟么?”
秦冕口气溜酸,“那现在呢,那个人他看见了吗?”
“没有吧,我连封面都没有上过。他每天那么忙,哪里有机会看见呢。不过已经不重要了……”白鹿收起花痴的嘴角,伸手将男人环住,一闭眼,就亲上去,“毕竟他的人,我好像都要到了。”
第八十二章 披荆斩棘出来的那条路
身上持续的震动使白鹿不情愿地翻了个身。
睁开眼时已有阳光从没遮严实的窗帘漏进来。窸窣两个动作,背后的男人就贴上来抱住他,“醒了?”
白鹿缩缩脖子,摸到男人搭在他腰间的那只手,“闹钟在响。”
秦冕睡觉时会戴一根手环,平时不等手环震动就已经起床出门。只有周末的时候,才有机会把白鹿震醒。
“再躺一会儿。”秦冕摁掉闹钟,胳膊仍然粘人身上。白鹿穿着宽阔的白T,他就自然地伸手滑了进去,放在他小腹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