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甚至猜测,平时坐这位置的那个人,上车该是有脱鞋的习惯吧。
若不是秦冕主动替他开门,他压根儿也不会坐到前排。
秦冕亲自开车,余光瞥见副驾那人坐得并不踏实,“怎么?少个司机就坐不自在了?”
“……”蹭来蹭去的白鹿顿时不动了,淡定扯了扯身上的安全带,让自己看起来不那么局促,“是啊,没想过秦老板这种身份的人还会自己开车。”
秦冕目视前方,耐心解释,“我经常自己开车,太久不碰的话,总有一天就不会开了。重要的技能,怎么能完全托给别人。”
白鹿觉得他说的很对,可‘经常自己开车’,和‘载着某人自己开车’是两个概念。白鹿没好意思往脸上贴金,索性也不再开口。
电台广播放的是最新的流行音乐,琅琅入耳却免不了落俗。趁红灯时,秦冕换了张CD,轻音乐,没有歌词。
千篇一律的前奏推到高潮,曲风急转直上,鲜明又张扬,识别度瞬间拔高。
白鹿一愣,“维克多·斯普尔曼?”
秦冕诧异,回头瞥他一眼,“这你都听过?”
“大学时选修过西方艺术,听过他的故事。没记错的话,这曲子是他成名作最后一首,《lastwords》。”
秦冕将音乐上调两度,饶有兴致问他,“你听的故事是哪一个版本?”
白鹿思索片刻,“我倾向他是自杀的那个版本。”
秦冕摇摇头,像在惋惜,“你还没听懂他。维克多不可能自杀。”
奇怪得很,这是两人第一次像正常人一样聊天。这种感觉不仅不坏,反而有种莫名的来之不易。
维克多·斯普尔曼是二战时期的音乐家,在华沙被一个出逃士兵所救,两人惺惺相惜结为知音。士兵不仅一路照顾他带他逃回家乡,并介绍他认识自己青梅竹马的未婚妻,桑德拉。
该死,维克多对她一见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