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被标记的金丝雀 chord 1701 字 4个月前

会所门口窸窸窣窣,骚动不停,人群里甚至还听得见两声狗叫。

秦冕虚着眼,透过吞吐的烟圈,懒懒朝那处看。

目中无人的富二代牵着一只成年魏玛犬站在门口对黑服接待大吼大叫,“我的狗从来不进笼子,你们算什么狗屁东西!”

接待员耐心解释,“先生,猫狗不能进会所,我们准备好了笼子,可以暂时替您照顾它。”

二代指着魏玛咄咄逼人,“你特么见过这么漂亮的狗么?这特么是老子儿子!”

魏玛犬配合地‘嗷呜’一嗓子。

接待员词穷理极仍然对牛弹琴,富二代也烦不胜烦,索性将手里狗绳一抛,“行啊,有能耐你们就让它进去,老子不管了!”

接待员将将靠近魏玛一步,半米多高的成年犬张嘴就叫,势要咬人,根本不让陌生人近身。众人急得大眼瞪小眼,二代顶着一脸‘看谁谁傻逼’的嘚瑟样抬腿就往里边走,魏玛跟在他身后寸步不离。

将将走出几步路,白鹿迎面过来,不偏不倚,正好挡在二代面前。

他熟稔地一手攀上他肩膀,替他理了理折角领口,声音澄澈干净,“让我来试试好么?”

富二代第一次见到白鹿,这张漂亮的脸蛋让他没忍住当场吹了声流氓哨,“你是这里的人?”

白鹿莞尔,露出两个似有若无的酒窝,一双勾人的眼睛深情又真诚,“如先生所说,我在这里工作。”

他看他的笑容几乎看呆,竟忘记两分钟前自己还在跟人闹气。

白鹿将手自然搭在对方肩上,两人看起来似是相识多年的旧友。他又踮起脚尖凑男人脸上轻轻一啄,动作流畅一气呵成,毫不矫情做作,像是在行一个贵族礼节。身体将将分开一点,白鹿又扯着他的圆点领带将人拉到自己跟前,几乎鼻尖抵着鼻尖,亲昵无间,“我叫白鹿,很高兴认识你。”说话间,灵巧手指已将富二代原本系着的领带轻松解下来。他放在鼻尖优雅地嗅了嗅,“tulip的限量香水,品味不错。”

“你……”二代明显吞咽一口,这番暧昧举动竟险些让他有反应。

“得罪。”白鹿一得手,毫不留恋舍弃眼前人,他走近魏玛,用奢侈品领带当狗绳,直接将这只成年犬牵进笼子。魏玛只从喉咙发出浅浅低吟,连叫都没叫一声。

众人几乎看呆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