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章

晚上练完篮球,简泽安让家里司机来接自己。回家的路上他打开手机刷朋友圈,就看到几个月也不发一条的程子琛居然发了新动态。

他一看,是张照片。

男生修长的手指握着一支黑色的钢笔,灯光打在笔身上,反射出一线锋芒,金色的笔尖雕花细致,笔尖下的白纸上落了个应该是刚写的字,程。笔画有力,自有一股风骨在内。

照片配文很简单,就三个字:很喜欢。

简泽安都没注意,自己在看到的刹那,便从嘴角开始,笑意一路蔓延到眉梢。

照片下面已经有不少共同的好友点赞了,还有人留了评论。大部分是夸笔好看的,也有夸字好看的,然后……还有夸手好看的。

好几个同班同学看了牌子都留言说土豪,但也有和程子琛简泽安同一个圈子比较熟的朋友问他为什么用这款。

黄桃:【这牌子实用性还行,不过哥你之前不是用万宝龙的猎·枪吗?论手感这个比不上吧?这根拿来收藏?但这牌子的钢笔收藏价值也不是很高。】

简泽安看到不由怔了一下。

“黄桃”真名是黄涛,程子琛的表弟。

简泽安看他这个意思,程子琛对钢笔是有些研究的,而且有习惯的品牌和系列?

简泽安对好鞋比较了解,因为父亲的缘故对表也还行,但是钢笔真的知道得不多。他打开浏览器查了一下,很快根据关键词找到了胡涛说的猎·枪钢笔,胡桃木笔身,18K金尖,设计十分细腻,看着就扑面而来一种贵气,珍珠贝母的六芒星标志明明白白彰显着这支笔出自高端线的顶配身份。价格差不多是他送的那支的六倍。

一看就自带尊贵奢华的气质。

不过简泽安还是觉得,自己送的那支要好看一些。但这只是他的审美。

程子琛还是更喜欢猎·枪钢笔吧。

简泽安想想自己送给对方的这支大概率要束之高阁,忍不住有点失望。不过这也正常,他安慰自己送的礼物未必完全合收礼的人口味,程子琛既然说了喜欢……偶尔应该还算会用一用,也不算是自己白费心思。

他关掉搜索的浏览器,重新打开V信,却发现那条朋友圈下面,程子琛回复了黄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