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到了公司,我依旧这么想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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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来的助理下午1点报道。
结果到点了却一个人影都没看到。
我又等了十分钟,新助理才姗姗来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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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不起对不起!”他匆匆忙忙地道歉,“我路上堵车了,所以才迟到。”
大概是一路赶时间跑过来的,他喘着气,鞋带都还散着,没来得及绑。
我目光冰冷,将他从头打量到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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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的,二十多岁。
白T恤,牛仔裤,帆布鞋。
像是毕业没多久的大学生。
脸上的表情虽然有些惊慌,但眼底还带着几分散漫。
好像迟到是一件无关紧要的事,道个歉解释两句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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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视线落在他的脖子上。
烦躁。
他的T恤穿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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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轻微的洁癖和强迫症。
我讨厌凌乱,讨厌没有时间观念的人,讨厌生活中出现的变数和意外。
我习惯将东西摆放得整整齐齐。
衣服的每一个褶皱,书页的每一道折痕,都让我下意识地去抚平。
现在,我忍不住想动手把他的T恤扒下来,再给他穿正。
我闭了闭眼,按捺下心底腾升的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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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去。”我指着门说。
他一下子呆住了:“什、什么?”
我冷冷地看着他,说:“出去,我不想再重复第三遍。”
他一脸懵逼地出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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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据公司不知名人士统计,他创造了我更换助理的最短时间记录(上一个记录是坚持了三天,说不堪我的压榨,迅速辞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