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真把阿秋当儿子养,像是小时候对自己的要求一般,严格地要求着阿秋,希望他能早日独当一面,有点儿出息。
可是养着养着,怎么就把他养歪了?
杜晚棠很不解,而且看这个架势,跑偏的阿秋也掰不回来了。
骂不顶用,打完照旧,叫他死都要先占了便宜再死,一个人连死都不怕了,还有什么能威胁到他?
他长叹一口气,走到镜子前唤张叔上来服侍他穿衣,电话打下去,接听的却是女佣,说张叔昨天回去就病了,闪了腰不说,还高烧不止,医生正在给他看病。
“啧…”杜晚棠目光犀利,扎向阿秋,都怪这个混小子,昨晚把老头子吓着了。
阿秋水灵灵的眼睛无辜地承受他的洗礼,杜晚棠道:“看什么?瞧瞧你昨晚干的好事!张叔闪了腰,被你吓得高烧不退,都是个成年人了,做事不过脑子?”阿秋吸吸鼻子,低下头,杜晚棠抬脚踢了他一下,“装什么死!去洗漱,忘了今天还有要紧事?张叔躺下,你让谁伺候我?”挨了一脚,阿秋终于回神,反应过来杜晚棠今日需要他伺候。
傻小子立刻喜笑颜开,爬起来去洗漱干净,乐颠颠儿去杜晚棠房间拿了贴身衣物,给棠爷换上。
杜晚棠肌肤敏感,衣料都要纯天然的,最好的长绒棉,最好的真丝,贴在他上等瓷器般的身体,看得阿秋口干舌燥。
年轻人只穿了条三角裤,搭着件睡袍,蹲身为杜晚棠套袜子时,几次都差点将那白玉般的脚,放在自己腿间躁动的地方。
杜晚棠坐在窗边,一低头,正能看到他那里,年轻男人龙精虎猛,撑得那处分外夸张!
把他当儿子时,那种事令人作呕,可不把他当儿子时,那事儿回味起来,偶尔还有一两个可取之处。
起码…阿秋找他的敏感点,找的还蛮准。
脑海中突然闪过程微春的话,“我知道你不愿意结婚,但至少也找个伴儿。”
能陪伴他的人很少,他脾气恶劣,性格冷淡,非常难以取悦。
三十四、阿秋伺候您一辈子不图他财势的人,没几个愿意和这样的他相处。
算来算去,仿佛只有看着他长大的张叔,他看着长大的宣宣,别无所求地愿意和他亲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