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越让人砍了几根细竹子,一根竹节的长度就差不多正好,再去剪了狗尾巴毛,愣是把一只威风凛凛的大狼狗剪成了秃尾巴狗。
唐越心疼地摸了摸那只狗,安慰道:“别伤心哈,你要知道你这是在为时代进步做贡献,以后会载入史册的,等笔做好了,咱就叫狗毫!”
“汪……”
其实能做毛笔的兽毛不少,硬毫可以用黄鼠狼、石獾、马尾、猪鬃、山兔,软毫可以用羊毛,不过谁让他一眼就看中这只大狼狗了呢。
只能让它自认倒霉了!
“虽然你这样子是丑了点,但咱出身高贵啊,不影响你娶媳妇的,放心!”唐越拍了拍它的脑袋,后者很干脆的把脑袋缩回去了。
管家在一旁直抽抽,都不忍直视了,这只狗可是陪王子昭上过战场的,要是被他看到自己的爱宠成了秃毛狗,不知道会不会后悔这样随唐小郎折腾。
毛笔的毛并不是简单的排列组合,要经过洗、分、叠、垫、梳、捆扎,好在这些难不倒手艺精湛的匠人,不费多少工夫就制成一支毛笔了。
唐越喜滋滋地拿着那支笔去王子昭面前邀功,“看,就是这样,你试试手感,只要沾着墨就能写字,比刻刀方便多了。”
王子昭新奇地把玩着那支毛笔,虽然这毛色看着眼熟,但他一时也没和自己的爱宠联系起来。
唐越给他端了一碗水,让他沾着水试试。
刚用毛笔的人都很难把握好写字的力度,王子昭智商再高也不能免俗,写出来的字歪歪扭扭,并不好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