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的事情,只要是大事,他基本有份。三十六营开会、打进山西、打进河南、被人包围、向王朴诈降、又被人包围、向陈奇瑜诈降,反正能数得出来的事,他都干过。
但在这帮头领里,他依然是个小人物,总跟着别人混,直至这次会议。
他驳斥了许多人想逃走的想法,是很有种的,但除了有种外,就啥都没有了。因为敌人就在眼前,你要说不逃,也得想个辙。然而张献忠没辙。
于是,另一个人说话了,一个有辙的人:
“一夫犹奋,况十万众乎!官兵无能为也!”
李自成如是说。
李自成,陕西米脂人,万历三十四年生人。
比较凑巧的是,李自成跟张献忠,是同一年生的。
而且这两人的身世,都比较搞不清楚,但李自成相对而言,比较简单。
根据史料的说法,他家世代都是养马的。在明代,养马是个固定职业,还能赚点钱,起码混口饭吃,生活水准,大致是个小康。
所以李自成是读过书的,他从小就进了私塾,但据说成绩不好,很不受老师重视,觉得这孩子没啥出息。
直到有一天。
这天,老师请大家吃饭,吃螃蟹。
当然,老师的饭没那么容易吃,吃螃蟹前,让大家先根据螃蟹写首诗,才能开吃。
李自成想了想,写了出来。
老师看过大家的诗,看一首,评一首,看到他写的诗,没有说话。
因为在这首诗里,有这样一句话:一身甲胄任横行。
这位老师是何许人也,实在没处找,但可以肯定的是,他是一个比较厉害的人物,因为在短暂犹豫之后,他说出了一个准确的预言:
你将来必成大器,但始终是乱臣贼子,不得善终!
但李自成同学的大器之路,似乎并不顺利,吃过饭不久,他就退学了,因为他的父亲去世了。
没有经济基础,就没有上层建筑,李自成决定,先去打基础,但问题是,他家并不是农民,也没地,种地估计是瞎扯,所以他唯一能够选择的,就是给人打工。
这段时间,应该是李自成比较郁闷的时期。因为他年纪小,父亲又死了,经常被人欺负,有些地主让他干了活,还不给钱,万般无奈之下,他托了个关系,去驿站上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