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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李太后对付此类人物,一向颇有心得。当年如高拱、张居正之类的老手都应付过去了,刚入行的新流氓万历自然不在话下。既然不说话,就接着问。

装哑巴是行不通了,万历随口打哈哈,就说没印象了,打算死不认账。

万历之所以有持无恐,是因为这种事一般都是你知我知,现场没有证人,即使有证人,也不敢出来(偷窥皇帝,是要命的)。

他这种穿上裤子就不认人的态度彻底激怒了李太后,于是,她找来了证人。

这个证人的名字,叫内起居注。

在古代文书中,起居注是皇帝日常言行的记录。比如今天干了多少活,去了多少地方,是第一手的史料来源。

但起居注记载的,只是皇帝的外在工作情况,是大家都能看见的,而大家看不见的那部分,就是内起居注。

内起居注记载的,是皇帝在后宫中的生活情况。比如去到哪里,和谁见面,干了些什么。当然,鉴于场所及皇帝工作内容的特殊性,其实际记录者不是史官,而是太监。所谓外表很天真,内心很暴力,只要翻一翻内外两本起居注,基本都能搞清楚。

由于具有生理优势,太监可以出入后宫,干这类事情也方便得多。皇帝到哪里,就跟到哪里(当然,不宜太近),皇帝进去开始工作,太监在外面等着。等皇帝出来,就开始记录,某年某月某日,皇帝来到某后妃处,某时进,某时出,特此记录存入档案。

皇帝工作,太监记录,这是后宫的优良传统,事实证明,这一规定是极其有效,且合理的。

因为后宫人太多,皇帝也不计数,如王宫女这样的邂逅,可谓比比皆是。实际上,皇帝乱搞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乱搞之后的结果。

如果宫女或后妃恰好怀孕,生下了孩子,这就是龙种,要是儿子,没准就是下一任皇帝,万一到时没有原始记录,对不上号,那就麻烦了。

所以记录工作十分重要。

但这项工作,还有一个漏洞,因为事情发生的时候,只有皇帝、太监、后妃(宫女)三人在场。事后一旦有了孩子,后妃自然一口咬定,是皇帝干的,而皇帝一般都不记得,是不是自己干的。

最终的确定证据,就是太监的记录。但问题在于,太监也是人,也可能被人收买,如果后妃玩花样,或是皇帝不认账,太监也没有公信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