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逐月从水里爬上来的,还在庆幸将大郎送到了公公原东园处,不然带着大郎突然在江水中扑通,大人无事,小孩子肯定会受凉生病的。一件灰扑扑的斗篷盖在了她的身上。
她扯着斗篷盘腿坐下运功了小半个时辰,身上的衣服才烘干了,这才抬眼打量起帮她的人来。
将她自江中拉起的是个形若乞丐的男人,脚上穿着破旧的草鞋,衣衫褴褛。但是他的神色却完全不似乞丐,脸颊虽瘦,神色却极为刚毅,两条浓墨扫成的剑眉之下,是一双精光四射的双眼。哪怕他脸上其实挺脏的,满下巴都是青色的胡渣子,也让人觉得这人就算是个乞丐,也不是个一般的乞丐。
花逐月心中一动,想起了一人来,她试探问道:“可是丐帮帮主洪七公前辈?”
那大汉却是抬了抬眉头,不解道:“丐帮帮主什么时候换人了?还有,别看我穿着像乞丐,我可不是真的乞丐。”
他突然朗声笑道:“我是燕南天,想来姑娘应该听说过我的名字的。”
诶?我还真的没听说过。花逐月心说,却是听出这叫做燕南天的男子中气十足,应该是内力极为雄浑之故了。她忙谢过了燕蓝天的相救之恩,又问道:“不过燕大侠可曾听说一个名叫原随云的青年男子,他的相貌和丰姿极为出众,还带着一个襁褓中的婴儿。”
燕南天摇了摇头道:“并未曾听说过。至于说到相貌和丰姿出众的男子,我也知道一人,那就是我义弟江枫了。”他颇为自得地笑道,“江湖传言,没有一个少女能够抵挡得住江枫的轻轻一笑。你说的这个原随云,是姑娘的意中人?”
花逐月脸上露出欢喜娇羞之色,她抿唇一笑道:“不单单是我的意中人,他其实是我丈夫,他带着的孩子是我的儿子。之前我们因为一些缘故而分开了,故而才四处打探他的消息。”
燕南天心里却是另一番猜测,只是他素来喜好帮贫助弱,便开口道:“我义弟江枫托人送来急信,我急着赶去皖南一带,等义弟的麻烦解决了,若是打探到姑娘夫婿和孩子的消息,便会将消息送至镇江北固楼下的江府,姑娘可以去书信相问的。”
燕南天还不知道江枫的书童江琴早就将江府的产业尽数变卖了,只留下了一座空空的宅子,就等着江枫和花月奴一死,便将宅子也给卖了。所以才提议让花逐月往江府送信探问。
“好,那就多谢燕大侠了。”花逐月再次谢过了燕南天,将带着酸臭味儿的灰色斗篷还给了燕南天,转身就离去了。
燕南天笑了笑,也匆匆赶往皖南而去。三日之后,燕南天追上了江枫、花月奴夫妻和他们的双胞胎儿子,自然也就认识了原随云,更不用提这三天里,一个突然出现在江湖的年轻男子杀了“十二生相”,力敌移花宫的大宫主邀月的传言已经传得沸沸扬扬了。
花逐月在一家面馆里吃着面条,大概是这家面馆的用料足,厨师的火候也好,故而客人一直很多,还多是带着兵器的武林人士。
这么多人聚集在一起,自然会说起了江湖之中近日里最轰动的消息了。
“你说十二星相真被人给杀了?那人得多厉害啊?我总觉得不会是真的。要是真的,怎么以前江湖中从未听说过这么一个人呢?就算他很年轻,他的师门呢?朋友呢?半点消息也没有,九成九是假的。”
“若这是假了,力敌移花宫的大宫主邀月总不会也是假的吧?邀月那是什么人?别人就是冒犯了移花宫的几句,都会被折磨追杀,何况是力敌她了?还不得和江枫还有那个什么花月奴一样被移花宫下绝杀令啊?可不是谁都是燕南天,能让邀月忌惮的。”
“哎,你说得也有道理。本来还以为移花宫很了不起,这邀月差不多就是天下第一了,不想却被个无名之辈给打走了,说不得从前移花宫那些让人忌惮三分的流言也是那些女人瞎掰出来的。”
“你快小点声吧,移花宫的霸道狠辣又不是一天两天了,你居然还以为是假的?我看那个原随云会倒霉了,邀月还没有死,说不得躲回移花宫又练什么功夫后就去追杀了呢。”